而且这三十万,其实不够干嘛的,她得一直写、继续写,才能让自己轻松地过完这辈子,甚至才能凑齐一个小小手术的钱。她把这种行为叫做“持续性糊弄”,她糊弄生活,生活糊弄她,命运戏弄她,她再反抗世界。春和景明,一片大好,柳不言带着一股冲动,摸摸索索地出了门,正享受那看不见的春光时,姥姥从后院回来了,帽檐上还带着露水。“外孙女啊,你看不见少往外跑啊!最近我得种点儿菜。”姥姥一个人生活,五年前开始就不种地了,为
今年过年,父母来了两天就离开了,他独自留在了爷爷家,这个村很偏僻,村里没几个人认识他,那些人甚至不懂什么叫编程,也搞不明白电脑,他每天跟着几个老人一起看天,看雪,看小破屋,每天眼睛里都是鸡鸭鹅狗猫,这样的日子,慢慢悠悠,倒也不错。
反正父母忙着自家开的水果铺子,没时间管他。
年一过,热热闹闹的院落里只剩下了他和爷爷,爷爷今年七十多了,身上大大小小的毛病也不少,沈丘在农村生活,也算是爷爷生活上的照应。但这爷俩看着彼此,大眼瞪小眼,一天又一天,终究是互相不顺眼。
“你去找点儿活干吧,别在我这里待着了,你瞅你懒得,跟猪圈里的猪有啥区别!”
“猪好啊,猪吃完就睡,还不用复盘、反思,给啥吃啥,还有价值,特大号的猪比我身价都贵。”他躺在硬邦邦的炕上,像一具死尸。
“哎,你出去给我堆个雪人也行啊,不能就这么躺,躺久了人会废掉。人隔壁那小姑娘,眼睛瞎了都还工作呢。”爷爷用烟纸卷着烟叶,点着了,深深地吸上了一口,看着沈丘在炕上艰难地翻了个身,把头捂在被子里。
“爷啊,你可少抽点儿吧。她失明了还能工作呢?什么工作呀介绍给我呗,我也想干。”他没好气儿地回了一句,他最讨厌家里的长辈说别人的优点,那就是变相在骂他ʝʂɠ啊。
“人家好歹是个作家,听说小说还改编成了电视剧,赚了少说三十万啊。”爷爷吐出了一个完美的烟圈,瘪了瘪嘴,眼前这小子,早就没了小时候那种斗志昂扬的劲儿。
“哦,瞎子能写作了,梦里写的吧。”
“嘶——”爷爷掐灭了烟,“小兔崽子,我一句你一句。非得跟我贫。”
“别抽了!味儿大!”
人一困倦,就不怎么吃饭,也不怎么饿了。爷孙俩草草对付完了今天的第二顿饭,沈丘为了躲避烟味儿,还真就在院里滚起了雪球,一个、两个!找点儿什么当眼珠子吧,院子里的鸡屎真多,他踮着脚,找了两个小石子儿。“这要是眼神儿不好,都容易把鸡屎捡起来。”
他“噗嗤”乐了一声。
院与院之间的墙很窄,他对那个绛紫色有些好奇,忍不住趴着墙头看了看隔壁,农村的墙头就是用来趴的,以前小时候家里缺什么菜,爬墙头喊一声就有了。
隔壁很静。果然农村的热闹只有那么一两天,年关一过,家家又开始回归平淡,隔壁像是没人住在里面,“可真安静啊。”
他老家的房子不在这里,爷爷本来住在邻村,但原本的住处房子塌了大半,这才搬了过来,所以他对这里并不熟悉,但农村嘛。都长一个样。
他看见隔壁窗内闪过了一道黑影,那女子从屋里摸索着走了出来,沈丘吓得立马蹲下身来,只在墙头露了两只眼睛。
那女子是在打电话,带有怒气的声音隐隐约约地传过来,“别给我打电话了!求求你不行吗?”打完这电话,她扶着墙喘了好一会儿,才忿忿地转过身去,摸索着回了屋。
估计是怕吵到周老太太吧。
原来她还会生气呢,还会求人呢。真不容易,人啊,一旦沾染上烟火气,就不像什么神仙了。
这句话像句废话,沈丘又“噗嗤”笑了一声,农村待久了,人的语言系统都快退化了。
一个丑丑的雪人旁边,是百无聊赖的沈丘。他轻轻靠在雪人上,把围巾匀给了这位叫“爬墙头战士”的雪人君。“爬兄,你看这雪,多大,多厚。”
雪人身上的红披风被吹了起来,明明是雪做的雪人,但看起来对眼球十分不美好。
在这强烈的对比下,沈丘可好看多了。
他这人在北京叱咤职场的时候,喜欢他的人就排着大长队,就不说绕一环几圈,那太狂了,绕着天坛两三圈也有了。而且这之中男女都有,追他的方式也千奇百怪。多亏他事业心上头,做什么都尽心尽力,在疯狂敲代码的每一天,活着都是一种奇迹。搞不好自己还想搞对象?
他以各种理由挨个拒绝了一通,其借口的荒谬程度都能写出一本书来,“不好意思,我妈不让我早恋。”
“对不起,我合租室友不让。”
“真的抱歉,我打算单身一辈子。”
“哥们儿骚瑞,我应该是喜欢女的。”
“学妹,世界上那么多男人,你不能看见谁都心动,这是有悖常理的。”
“学长,世界上那么多女人,要不你试着心动一下?”
“......”
他并不是标准意义上的帅哥,但个子高,目测185左右,不过因为周围人都很高,也显不出来什么。单眼皮上挑,有人说他是丹凤眼,真是长着一张嘴,就知道瞎夸,他不知道眼睛还有那么多类型,按照他的分法,这叫做单眼皮但是大眼睛。
按村里人的说法,这孩子长得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嘴是嘴的。他当时听见这话还纳闷了很久,要不然呢,鼻子不是鼻子还是什么。
喜欢过她的一个学姐曾说过,你被拉去能直接拍韩剧。呵,给沈丘整笑了。如今这韩剧男主穿着大棉袄二棉裤,在小院里撒欢地跑,像大兴安岭的傻狍子。
这,是属于中式帅哥独有的浪漫,额,烂漫。
来农村的时候,他没带什么城里的玩意儿,电脑都没带来,带的都是阴间玩意儿,两个大哑铃,一个破葫芦丝,两大兜子衣服,还有音响,带来了才知道带错了,东北的环境音,可比音乐好听多了,总之,他带的东西,都只能用神奇来形容。
给村里小女孩们买的零食,过年前的一个月内他吃了大半包,最后因为剩下的太少了,只得在村里的便利店买了一大堆来弥补。
给小男孩儿买的是红色披风,他哥们儿刘洋洋在电话里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差点就带着精神科医生跑来见他了,“披风?我是听错了吗?披风?你是真疯批,现在的小男孩不都喜欢枪啊,刀啊,剑啊什么的吗!”
对此,沈丘的解释是,“那些多危险啊!万一玩儿出了什么事儿,还得我负责!披风好!披风又帅又安全!”
今天沈丘便心血来潮,回屋取了葫芦丝,站在小院里,摸了摸“爬墙头战士”的头,“爬兄,你的披风很帅,给你吹一曲吧”。
他还是个少年时,中二且脑残,总假装自己是电视剧里算卦的大仙,拿上葫芦丝吹上一吹,再给别人算几个卦,压低声音煞有介事地说,“施主,你可摊上大事儿了——什么?想要解法,您得留下点儿什么东西才行。”
如今他“不再”无厘头了,吹葫芦丝也没什么意境了。甚至都忘了怎么吹了,他吹完一曲后,爷爷都从屋里跑了出来,拿着拐杖要打他。
“给我留点儿脸吧!上街吹都赔钱!”爷俩在院子里画着圈跑,一不小心,那木头拐杖把雪人的头打了下来,沈丘蹲在院里,大喊“爬兄”,爷俩笑得前仰后合。
不知道之前追过他的姑娘,看了此情此景会有什么样的心情。
就,挺魔幻的。
春天就这么来了,燕子在屋檐上到处串门,黄不拉几的世界貌似蒙上了一层绿意。东北的初春,没有江南好看,总有一种质朴的悲伤。电线在空中填着色,不远处养猪的那家粪池的味儿,飘得满村子都是。
沈丘招惹完东家的大奶牛,就去看看西头王大爷家的大白鹅,村里的狗看着他走来走去,叫出了此声只应天上有的五重奏。
可惜,无论是什么,柳不言都看不见了。
最开始失明时,她痛苦了好一段时间,整日拉着窗帘在床上不想动弹,她想杀了自己,都找不到一样像样的工具,她最开始的明媚逐渐收敛了起来,成就了如今这幅苦大仇深的样子。
但人生重在比较,当她发现自己上本小说还是赚了些钱的,这种小小的安慰又让她稍微振作了一些。
调整了很久心态,她最终离开工作的大城市,回到乡下,和姥姥一起生活,作为全村的“首富”,她虽盲,但依旧令人羡慕。那有什么用呢,比起身外之物,她更想看清这个世界。
没有什么比健康更重要了。
而且这三十万,其实不够干嘛的,她得一直写、继续写,才能让自己轻松地过完这辈子,甚至才能凑齐一个小小手术的钱。她把这种行为叫做“持续性糊弄”,她糊弄生活,生活糊弄她,命运戏弄她,她再反抗世界。
春和景明,一片大好,柳不言带着一股冲动,摸摸索索地出了门,正享受那看不见的春光时,姥姥从后院回来了,帽檐上还带着露水。
“外孙女啊,你看不见少往外跑啊!最近我得种点儿菜。”姥姥一个人生活,五年前开始就不种地了,为了生计,也为了消磨时间,她还是在前屋后院种满了东西。
“姥姥,村里有会打字的吗?或者读过书的也行。我给他开工资,他帮我写小说。”
这是这位没有活人气息的外孙女来这里的第一个要求,她怎么能不答应呢?周老太太也心疼外孙女,正是美好的年纪,她的世界却失去了所有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