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修竹的语气里充满了歉意,阮锦书难得对他提出了邀请,他却因为有事走不开,不能陪着阮锦书一起。“对不起,等我谈完这个合作,要是时间还早,我就去城里陪你tຊ一起好不好。”宋修竹说着,语气更加的懊恼,甚至想直接通知那个合作商,改天再来谈合作的事宜。“没关系,我可以自己去的,再说了还有司机王叔陪着我一起,到时候你忙完了过来找我也是一样的,我就在百货商场里逛逛。”阮锦书面带微笑的开口,去百货商场逛逛,只是个借口而已。
宋修竹的语气里充满了歉意,阮锦书难得对他提出了邀请,他却因为有事走不开,不能陪着阮锦书一起。
“对不起,等我谈完这个合作,要是时间还早,我就去城里陪你tຊ一起好不好。”
宋修竹说着,语气更加的懊恼,甚至想直接通知那个合作商,改天再来谈合作的事宜。
“没关系,我可以自己去的,再说了还有司机王叔陪着我一起,到时候你忙完了过来找我也是一样的,我就在百货商场里逛逛。”
阮锦书面带微笑的开口,去百货商场逛逛,只是个借口而已。
她其实是想要去城里看看当下最受欢迎的餐饮,还有服装行业。
民以食为天,餐饮无论在哪个时候都不会过时,包括最时髦的服装流行趋势,她不想当依附于宋修竹的金丝雀。
既然重生到90年代,那她也要依靠自己的努力干出一番事业来。
“好,那我忙完了再过去找你。”
两人相谈间敲定了明天的事情,阮锦书等宋修竹吃完以后,收拾好饭盒,跟大家打了声招呼,就离开了工厂。
第二天一大早,阮锦书就坐车进了城里,泥土路颠簸了近一个小时,阮锦书感觉屁股都要坐麻了,他们才来到城里。
90年代的城市,对比她所在的高楼大厦显得十分落后。
到处都是平楼或者两层小楼房,摆摊的人也不多,都是卖些自己编织的精巧手艺活。
阮锦书将司机打发了以后,自己一个人进了百货商场。
百货商场的规模看起来并不小,商场里面的东西一应俱全。
1楼是男装跟鞋子,2楼就是女装跟童装,生活用品之类的在3楼。
阮锦书目标非常明确,一来就去了2楼逛女装跟童装。
那些女装的款式都十分普通,没有什么亮眼的地方,逛商场的人也比较少。
童装地方的人还显得比较多一些,无论什么年代都有有钱人,这些衣服从几块钱一件,到十几块一件都有。
阮锦书仔细打量过去,心中大概有了个想法。
逛了一上午她也饿了,正当她准备离开的时候,却碰到了意料之外的人。
“阮锦书。”
赵甜甜一脸冷漠的喊住了她,手里还提着两个精致的小袋子。
阮锦书缓缓回过头来,一脸冷漠的看着赵甜甜,她挑了挑眉,用眼神询问赵甜甜叫住她做什么。
“宋修竹又不在这里,你装什么装,你还真把自己当回事,真以为自己是宋夫人。”
赵甜甜一脸不屑的上下打量着她,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没有了其他人在场,她也完全能暴露出自己的本性。
“这就是你的真面目,还真是让我大吃一惊呢。”
阮锦书空着双手站在原地,任凭赵甜甜打量着她,脸上神情风轻云淡,像是根本不在意赵甜甜一样。
而她的反应也让赵甜甜无比的吃瘪,仿佛她用尽全力打在了一团棉花上面,让她没有丝毫的成就感。
“你一个乡下来的村姑,也想来这里逛百货商场,就怕是兜里连一块钱都掏不出来,只能来这里干看着,过过眼瘾吧。”
见阮锦书没什么反应,赵甜甜只能抬高了音量,对着她继续嘲讽的说道。
“说够了吗。”
阮锦书面无表情的看着赵甜甜,不知道是不是跟宋修竹在一起呆久了,她的眉眼是与宋修竹如出一辙的冷漠。
看到这样的阮锦书,仿佛让赵甜甜看到了宋修竹一样,赵甜甜当即就愤怒的大声喊道。
“你以为你是谁,不过就是个乡下来的村姑而已,你凭什么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我,凭什么将我们赶出来!”
显然赵甜甜对于自己跟母亲,被赶出来这件事怀恨在心,因此也更加怨恨起阮锦书。
“这些百货商场里面的东西,你这辈子都只配这么看着,永远也买不起,你以为你跟着宋修竹会有什么好日子过吗,他那样的残废也只有你稀罕。”
“你给我等着,过不了多久,我就要你跪下来求我,求着向我道歉,大声哭喊你错了,不过就算是那样,我也不可能会轻而易举的放过你。”
赵甜甜咬牙切齿的说完,目光怨毒的瞪着她,随后冷哼一声,踩在脚上的小高跟离开。
阮锦书一脸莫名的看着赵甜甜离去的背影,所以她在自己面前,放下一番狠话就这么走了。
原本还以为赵甜甜要跟她上演一场撕逼戏码,结果没想到放几句狠话就走了,这完全出乎了阮锦书的意料。
不过赵甜甜这话倒是提醒了她,剧情里也有这个赵甜甜的出现,只不过对她是一笔带过。
只说赵甜甜从小喜欢宋修竹,因为不甘心宋修竹娶了别的女人,所以才会帮着宋二叔做事。
后期更是勾引宋修竹,想要害的宋修竹身败名裂。
现在看来因为她这个蝴蝶效应,所以导致赵甜甜更早的帮宋二叔做事。
要不然她一个保姆的女儿哪里来的底气,敢对阮锦书这么说话。
那正好,敌人都开始抱团了,她想要一举歼灭就变得更加容易。
阮锦书找了家知名饭店,豪气的点了十几道招牌菜,花费了近一百块。
她率先品尝的是红烧肉,饭店一份红烧肉卖8.8元,要知道这可是90年代,这个时候的8.8元可是非常的值钱。
红烧肉看卖相还是非常的不错,汤汁饱满,用的还是上好的五花肉,肥瘦相间引的人食欲大动。
只不过细细品尝之下,才发现这汤汁并没有特别入味,虽然对比平常人做的要好吃一些,但是比起阮锦书做的还差了很多。
她每道招牌菜都品尝了一口,然后有些失望的放下筷子。
这味道只能说中规中矩,并没有特别惊艳,如果她在这里开一家饭店,打出味美价廉的招牌,大概率是可行的。
阮锦书结账的时候,掌厨的人也就是老板走出来。
“这位女士,我看你点了很多我们的招牌菜,但是都只动了几筷子,是哪里不合你的口味吗。”
老板态度谦虚的询问,实际上却是怀疑阮锦书是隔壁饭店派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