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懒猪,起床啦!”林远志自己醒着无聊,就开始折磨沈明琇。她捏了捏男人性感的嘴巴,又捏了捏他高挺的鼻梁,甚至还把他的一只眼皮掀开了。沈明琇另外一只眼皮也睁开,黑漆漆的眼珠子波澜不惊的看着她。“嗬——”林远志吓得收回手,身子往后一弹,差点滚下床。“小心。”沈明琇揽着她的腰,把她带回怀中,刮了刮她挺巧的鼻尖:“胆子小还调皮。”林远志不服气的拧着眉,这个坏家伙竟然装睡吓他。她抬头咬住了沈明琇的指尖,牙齿摸着他指腹的软肉,含糊不清的说:“再吓唬我,窝就吃掉里!”
沈明琇从小就知道自己有点不正常,他无法共情,无法爱人。
碰到林远志后,他才知道爱情是什么,才知道怎么疼她,爱她。
他好不容易成为了一名合格的丈夫,现在又要求他拥有父爱,沈明琇一时间犯难了。
他不知道什么是父爱,也没有很期待自己的孩子,更不理解他为什么要去爱一个素未谋面的人。
在医院的时候,他告诉林远志,他爱孩子。
只是怀孕受苦的是她,她是他的心肝肉,所以他才愿意去爱这个孩子。
这应该不算爱,而是施舍。
就像沈明琇对待大肥。
因为林远志喜欢大肥,所以沈明琇把它留了下来,看了很多养猫的资料,把它养的健康养的干净。他做的这一切,不是因为他爱猫,而是希望猫咪更好的陪林远志玩耍。
他觉得,养孩子跟养猫差不多吧。
没有什么区别。
林远志躺在沈明琇怀里昏昏欲睡,没有逼着他承认自己爱孩子。
哪个父亲不爱自己的孩子呢?
父母对孩子的爱,这是刻在DNA里的感情,谁都无法成为例外。
林远志闭着眼,嗓音软糯的哼声:“老公我困了,我想睡一会儿,到家再喊我。”
沈明琇在她眉间落下一吻,凤眸宠溺怜爱的看着她:“睡吧宝宝,老公守着你。”
林远志安心的闭上眼。
柳志安小声说:“桀哥,后面好像有车子在跟踪我们。”
沈明琇目光微冷:“是吗。”
柳志安:“从电视台一直跟过来的,应该是狗仔。”
沈明琇冷光褪去,不轻不淡的哦了一声。
他还以为是仇家。
玖玖怀了孩子,他应该做好事为她积德,这段时间他不想双手染满鲜血。
柳志安:“桀哥你别担心,我就是跟你说一声,等我们进了小区,他们就跟不了了。”
沈明琇买的公寓,绿化非常好,有几万株乔木,相当于一个小森林。
安保系统自然也是顶好的,别说外人了,家里的亲戚来访,那也是要经过筛查的。
果然车子开进小区后,狗仔的车被挡在了门外。
车库。
沈明琇没有喊醒林远志,用毛毯裹着她的身体,抱着她回家。
挨着床后,她睡得更加香甜了,连呼吸都能闻到奶乎乎的味儿。
沈明琇躺在她身侧,手掌又不由自主放在了她柔软的小肚子上:“乖宝宝,今晚也要好好睡觉,不要再做噩梦。”
林远志双目紧闭,砸了咂嘴,似乎在梦里吃到了什么好东西。
沈明琇抬头,修长如玉的手指抚摸着女人的脸蛋,凤眸如痴如醉的看着她,怎么看都看不够。
“宝宝,你的梦里有我吗?”沈明琇凑过去,薄唇啄着女人柔软娇嫩的唇瓣,浓情宠溺的说:“晚安。”
他垂眸看着女人的小肚子,声音极淡:“你也晚安。”
……
林远志醒的很早,她眨了眨眼,看着透过窗帘洒进室内的阳光,反应了好一会儿。
昨天她好像跟沈明琇一起录综艺了。
换做三年前,真是想都不敢想。
录综艺的时候,她很紧张,怕观众看出来她和沈明琇的关系,怕自己不会做饭被观众吐槽……
但是现在林远志只觉得很兴奋。
“大懒猪,起床啦!”林远志自己醒着无聊,就开始折磨沈明琇。
她捏了捏男人性感的嘴巴,又捏了捏他高挺的鼻梁,甚至还把他的一只眼皮掀开了。
沈明琇另外一只眼皮也睁开,黑漆漆的眼珠子波澜不惊的看着她。
“嗬——”林远志吓得收回手,身子往后一弹,差点滚下床。
“小心。”沈明琇揽着她的腰,把她带回怀中,刮了刮她挺巧的鼻尖:“胆子小还调皮。”
林远志不服气的拧着眉,这个坏家伙竟然装睡吓他。
她抬头咬住了沈明琇的指尖,牙齿摸着他指腹的软肉,含糊不清的说:“再吓唬我,窝就吃掉里!”
口水都流出来了,真是个憨憨宝贝。
沈明琇捏住了她的脸蛋,给小邋遢擦了擦嘴巴:“乖,手指没洗,不干净。”
林远志:“嗯?”
沈明琇目光揶揄:“我把手洗干净了,随便你咬。”
林远志气得鼓着腮帮子:“你当我是小狗啊!我为什么咬你手!”
一大清早就受刺激,林远志感觉自己不能好了。
她缩进了被窝里,不想搭理沈明琇。
沈明琇隔着被子,轻轻给她拍着背,宠溺的哄道:“好啦好啦,你不是小狗,是我的心肝宝贝,怎么现在害羞了?快出来,不要把自己闷坏了,今天早上吃小馄饨好不好?你不是念叨很久了吗?哪个小宝宝想吃馄饨啊,睡懒觉的小宝宝没得吃哦。”
林远志觉得他坏透了,他这是在哄她,还是在嘲笑她啊?!
最后沈明琇把人哄了出来,给了她一本漫画书,让她坐在沙发上看。
林远志原本很喜欢这本漫画,一度成为她心中的白月光。
这本漫画中男主是侦探,女主是法医,属于推理小说。
她看过好几遍,甚至想着,如果它能改编成电影,她绝对要参演。
沈明琇有次等她睡觉,不耐烦了,便跟她一起看漫画,边看边吐槽。
什么男主角破案技术不行,女主法医知识有缺陷……说的头头是道。
林远志的白月光,被沈明琇拍死在墙上,成了一道蚊子血。
看这种侦探类型的小说,追求的就是一步一步揭开真相的爽感啊,她看了半本书都没有看出来真凶是谁,沈明琇陪着她看了一会儿就知道了,真是…智商碾压的屈辱啊!
她放下漫画书,手臂支着头,看着厨房里沈明琇忙忙碌碌的身影。
算上读书的时间,她跟他认识八九年了,但她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他这个人。
如果有一天他不见了,她都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
这么想着,林远志缩在沙发上抑郁了,直到沈明琇做好小馄饨,过来哄她吃饭,她才打起精神。
“老公,我想多了解了解你。”
“哦?”沈明琇:“是想数一数老公身上的腹肌少了吗?你不是每天都有摸着吗,没有少。”
林远志白嫩嫩的腮帮子又红了:“不是这种了解啦!我想多了解一些你的事业…我对你好像不是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