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知青里,给余荞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南宫笑的姑娘。南宫笑长的很娇小,但是很漂亮。对着她笑的时候脸上还有两个酒窝,就很可爱。余荞看她笑,忍不住也对着她笑了笑。南宫笑很喜欢余荞,因为她的笑容看起来就很甜。等记录好农具之后,南宫笑还想很余荞说两句话的,可是在她身后的吴若希不高兴了。她就是讨厌余荞,所以看到余荞的笑就讨厌。所以现在也看不上对着余荞笑的南宫笑。看到南宫笑记录好农具之后,向前有了一步。把她挤到了一边,语气高傲道;“记完就赶紧离开,不要让后面的人等着。”
沈梅收起布料看着余荞,“那这事就这么定下了,回头你跟郑向国说一声。”
“好的娘,回头我跟他说一声。”说完话,余荞就准备回屋了。走之前听到余树说:
“这两天有点闷热,应该是要下雨了。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听着点,别往了关窗户。”
余荞答应一声,“知道了爹!”
余荞转身出了爹娘的屋子,还给关上了房门。
沈梅的声音从屋里传了出来,“这两天是有些不正常,应该是要下雨了。这已经一个礼拜没下雨了吧!我今天上工,玉米都有些蔫了。”
余荞回到屋里,虽然前后窗都开着。可进屋后还一股热气扑面而来。
今天炖兔子,炕烧的有些热了。这大夏天烧点火炕就热,今天烧了这么多,今晚还是不能睡炕上了。
余荞把折叠的木板床放下,把被子铺上。跟昨晚一样在地下睡。
这个折叠的木板是余荞专门让哥哥给做的,往年夏天,家里也经常吃肉。她这屋的炕时常都睡不了人,所以就被下了这么个木床。
余荞把外套脱了,穿着白色的半截袖睡觉。
现在虽然是夏天,女人出去还是很少有露胳膊的。就算穿了半截袖,出门的时候还是会穿件外套。
当然夏天的外套,布料都是很薄的。穿着也没有多热。
第二天余荞起来时,周芳刚刚过来。姑嫂两个一起把早饭做了,玉米糊糊。然后切了个咸菜疙瘩,余荞看厨房还有黄瓜又做了个拍黄瓜。
饭好之后,大家也都起来了。一起吃了早饭,余荞就先一步去仓库。
现在正好是五点钟,社员们差不多要上工了。
今天记录农具的时候,余荞看到了几个生面孔。三男三女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余荞这才想起来,她们村昨天又来了一批新知青。
这几个知青里,给余荞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叫南宫笑的姑娘。南宫笑长的很娇小,但是很漂亮。对着她笑的时候脸上还有两个酒窝,就很可爱。
余荞看她笑,忍不住也对着她笑了笑。
南宫笑很喜欢余荞,因为她的笑容看起来就很甜。等记录好农具之后,南宫笑还想很余荞说两句话的,可是在她身后的吴若希不高兴了。
她就是讨厌余荞,所以看到余荞的笑就讨厌。所以现在也看不上对着余荞笑的南宫笑。
看到南宫笑记录好农具之后,向前有了一步。把她挤到了一边,语气高傲道;“记完就赶紧离开,不要让后面的人等着。”
余荞看到王若希的动作,心道。这个大小姐真是脑子有病,平时上工从不见她这么积极。
余荞转头对着南宫笑道;“这里是挺挤的,你还是赶紧出去吧!”
南宫笑感觉到了吴若希的不喜,但是她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而且她刚来也不好和她起争执,更何况这里也不是地方不是。
南宫笑又对着余荞笑了笑,就拿着农具出去了。
忙了一早上,等所有社员都拿着农具走了以后。余荞就锁了仓库的门,回家去了,昨天和郑向国说好的今天要一起上山的。
余荞到家她娘已经在裁布了,余荞跟沈梅说了一声。就背着背篓上山了,她还记得那天上山看到好多蘑菇没有捡到。
余荞的背篓很大,是和哥哥们一个型号的。她们家这样的背篓有很多,都是她爹和哥哥背的。
材料是大树中间那层皮编制的,耐用又结实,就是不怎么美观,但是一个背篓能用好几年呢?
到了山上,余荞又走了一会就看到郑向国,他果然已经在等着了。
看到郑向国余荞忍不住露出个笑容,走上前,微笑道;“你在这里等多久了。”
郑向国看到余荞时,眼睛就有了聚焦,等余荞走到他身边,伸手拿下余荞背上的背篓,“我也才过来一会,这一路过来累不累。”
余荞瑶瑶头道;“我经常上山,这点路并不觉得累。”
郑向国知道余荞的体力很好,只是看着余荞的模样,他总是会忘记余荞的身手其实很好。
“怎么样今天你想做什么,还打野味吗?”郑向国看着余荞问道;
余荞抬头看着郑向国道;“我今天想打些野鸡回去,要是遇到野兔,你就带回去吧!而且一会到了山上,我想继续和你对练。”
为了不让她娘发飙,余荞出来时就想好了,她还是打些野鸡回去吧!野鸡可以熬鸡汤,不用费油,她娘心里就会安慰很多。
郑向国听到余荞的话,眼里含笑道;“你的身手已经很厉害了,不用这么拼吧!”
余荞看着郑向国狡黠道;“你这么厉害,我可不想差你很多。万一以后你对我动手,我也能有反抗之力不是。”
郑向国听到这话急忙道;“我是不会对媳妇动手的,将来结婚我认你打骂,绝不会还手。”
余荞听到这话,伸手戳了戳郑向国的胳膊。“就你这铁板一样的身体,我打你,吃亏的还不是我吗?”
郑向国感觉到余荞的动作,只觉得被余荞碰过的手臂酥酥麻麻的。心都跟着动了,他很喜欢余荞对他的碰触。就算是很轻微的动作,都会让他心情很好。
余荞看郑向国愣着不动了,催促到,“快走吧!一会天就热了。”
郑向国深深的看了余荞一眼,才转身向着山上走去。
余荞跟着走在郑向国后面。
一路上余荞看着郑向国挺拔的背影,背着个丑陋的背篓。就觉得很有喜感。
郑向国这两天穿的,都是农家做的黑色对襟衣服,但是穿在他身上,也格外的有气势。
但是现在郑向国把这个背篓一背,无形中气势倒是中和了很多。看上去也没有那么凌厉了。
二人一路向山上走,看到蘑菇余荞就会捡上一些。
一路上二人并没有说话,行动时几乎没有声音。
因为想要捉野味,就不能弄出动静。
山上的小动物都是很机灵的,听到一点声音都会如惊弓之鸟一样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