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止戈跟郝甜一起下楼。嫂子们都意味不明地冲郝甜笑。郝甜身材高挑,长相甜美,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她跟每个冲她笑的嫂子都点了点头,回头看见程止戈正看她,连忙躲开了他的视线,侧过去的脸却线条柔美,精致得如同雕刻般。一只小巧玲珑的耳朵慢慢染上了粉色。“郝医生害羞啦。”一个嫂子口没遮拦的喊了起来。郝甜赶紧开口制止道:“别乱说,我和程大哥就是单纯的同事关系。”那嫂子哦了一
程止戈还没应声,另一个声音就抢先说道:“在的在的,我下去找你的时候看到程大队上了楼,刚刚魏嫂子和王嫂子都说了,程大队进了屋没出来,肯定在的。”
林西西记得这个抢答的声音,是那个说要去找郝医生的嫂子的声音。
那么甜美声音的主人就是郝医生了。
郝医生和程止戈之前都在滇南,程止戈调清江哨一周后,郝医生也调动过来了。
郝医生技术过硬本领强,人长得漂亮,性格也好,走到哪都受人欢迎。
这些都是嫂子们聊天的时候说的。
专程在她屋外说给原来的林西西听的。
为了让她明白她自己有多差劲多讨厌。
郝医生是好得不得了的人,林西西就是脑袋上长疮,脚底流脓坏透底了的坏人。
嫂子们的爱恨很是简单明了。
“程大哥?我找你有点急事,你能出来一下吗?”郝甜在门外问。
程止戈看了林西西一眼,站了起来,拉开房门出去了。
卡嗒。
门又被锁上了。
林西西叹了口气,低低地问空气中的某处:“你后悔吗?”
空气自然不会回答。
原来的那个林西西,在人生最灰暗的时刻乍然遇见像程止戈这样惊艳的男人,动心是难免的。
她本可以不接受这桩明知道不会有好结果的婚姻的,但是她还是抱着万分之一的渺茫希望,想要和自己第一次喜欢上的男人在一起。
她的确做错了事,可罪不至死。
“林西西,程止戈这样的男人,我俩都留不住,握不住的沙就放了吧,给自己一条出路。
外面天大地大的,未来有无限可能,女人立起来不只可以顶半边天,自己成为一片天也是可能的。”原来的林西西已死,她现在成了林西西,可两人是不同的,她不愿意和一个没有任何感情基础还身份地位相差太大的男人在一起。
全身臭烘烘的,林西西把两只鼻孔塞住还是受不了,只能躺在床上假装自己是一条咸鱼催眠自己。
咸鱼有点味儿也正常吧。
……
程止戈跟郝甜一起下楼。
嫂子们都意味不明地冲郝甜笑。
郝甜身材高挑,长相甜美,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她跟每个冲她笑的嫂子都点了点头,回头看见程止戈正看她,连忙躲开了他的视线,侧过去的脸却线条柔美,精致得如同雕刻般。
一只小巧玲珑的耳朵慢慢染上了粉色。
“郝医生害羞啦。”一个嫂子口没遮拦的喊了起来。
郝甜赶紧开口制止道:“别乱说,我和程大哥就是单纯的同事关系。”
那嫂子哦了一声,意味深长地笑了。
程止戈皱眉,眼神淡漠,道:“她只说你害羞,又没问你和我什么关系,不是有急事么?”
郝甜脸上的笑一顿,不过瞬间又恢复如常,只是下楼的脚步加快了一些。
到了清江哨的医务室,郝甜顺手给程止戈倒了杯水递过来,“听说这次执行任务你嗓子被烟薰到了,喝杯糖水润润。”
程止戈没接,摇头道:“用不着,我嗓子已经好了。你说的急事如果不急,我家里还有事。”
郝甜抱着搪瓷杯,眼神有些失落,幽然道:“我俩共事三年了,说两句闲话的时间总归是有的吧。”
程止戈不发一言转身就走。
郝甜赶紧放下杯子上前拦人,急急地掏出口袋里的一封信递出:“李义送进医院的第二天,我去县里开会,我今天回来的时候,纠察队的李雷叫住我,让我把这封信私下交给你。”
程止戈接了信继续往外走。
郝甜犹豫了一下,道:“你也知道我们这队里的规矩,所有进出信件都要经过审阅后才能交到个人手上。
李雷私下让我转交本就不符合规矩,我知道这信上一定写了些不能让外人知道的东西,但我不擅长说谎,回来的时候被教导员看见了,这信……教导员拆看过了。”
程止戈面色平静,表示知道了。
“教导员看完后就大发雷霆,说无论如何不能让你犯糊涂一错再错,他把信扔地上了,我捡信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上面的一些内容。”郝甜小心翼翼地望着程止戈。
“嗯。”
“你是我们全军的骄傲,人人崇拜的英雄,任谁成为你的配偶,都会将你奉若神明,你不应该被一个女人如此糟践。
李义的证词很清晰,他交待他和那林西西私会不是一次两次,只是这一次被人目睹逮着了。”
程止戈捏着信的手用力一握,眼神凌厉地看了郝甜一眼,冷冷道:“这事我自己会处理。”
程止戈从医务间出来,在操场上走了两圈,走到无人的角落时,才抖开信看。
看完信,他仰头看了看天空。
烈日当空,灸热灼人,眼一往上看,就被刺得发痛,脑子里也是一片眩晕。
果然,人心和烈阳一样不可直视。
程止戈上了楼,看见楼道里几个嫂子都在自家门前的蜂窝煤炉子前忙活,食物的香气飘飘洒洒,楼道里四处都是烟火气息。
只有他家门前那只炉子不冒烟儿。
他默默地开了门,脱了帽,坐到椅子上,半眯了眼看着床上汗涔涔的女人。
目光沉沉,犹如实质,如果能当箭使,林西西此刻已被射成了刺猬。
林西西一睁眼就看到了程止戈。
他那张脸生得太好,无论看多少次都冲击力爆棚,如果说普通人是女娲造人时随便甩出来的泥点子,他就是女娲精心捏了又改修了又修,最后出来的呕心沥血的得意之作。
但她依旧没想起来,这人那点不太强烈的眼熟感到底是在哪见过。
想不起来就不想,与其内耗自己,不如逼疯他人一直是林西西的座右铭。
而且她现在实在太臭了,受不住自己这咸鱼味儿,必须洗洗去。
程止戈没拦,任她提着桶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进了公共卫浴间。
林西西回来时,那巴掌大的一块皂成了二指大小,整个人却神清气爽的。
心情好,屋里又已经收拾过了,清清爽爽的,林西西看着程止戈,再次感叹道,这男人真是极品,长得帅气质绝还主动做家务。
可惜了,这个时代的林西西配不上他,她又不愿意和三观差太多的人强行磨合,把话说清楚就要散伙了。
程止戈把信递给林西西,脸色黑沉,极其压抑地道:“李义说,那条带花边的,是他特意买给你的,他跟你每隔三天就见一次,已经跟你搞了至少七八次,你还有什么想说的,我只给你一次解释的机会。”
林西西知道绿帽子这种事,是个男人都忍不了。
程止戈看着还没暴怒,可是偏偏这种遇到羞辱都能强行镇定下来办事的男人最难搞。
这种极品男人在后世也难得一见,原身一定也不想背负污名死得不明不白。
那她要为原身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证清白。
“咱俩之间没感情没信任基础,让你相信我就是在为难你,但背着这种污名我哪怕离婚后也会走哪会被人骂到哪儿。”林西西把心一横,闭眼往床上一躺,“就当我占你便宜了,你过来自己找答案。”
程止戈坐着不动。
林西西又爬了起来,直接扑上去按住他抽了他皮带,扯开了他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