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美女喝一杯?”男人说着,已经伸手去揽程姜瘦削的肩膀,脸上是如同抓到猎物的兴奋。男人从程姜出现在媚色门口就被吸引,毕竟,程姜的相貌简直是出挑,那些所谓的大明星或者都不如程姜这相貌优越,能够勾到这样一个漂亮女人,简直是赚翻了。可男人的手掌还未搭上程姜的肩膀,已经有人握住男人的胳膊,力气很大,让男人动弹不得。“不好意思,我妹妹,来找我的!”来人松开男人的胳膊,伸手揽住程姜的肩膀。他身材高大,小麦色
灯光诡谲的让人眼神迷离,五光十色的液体酒杯中盛满了美酒,妖娆性感的女人和疯狂的男人在喧嚷着。
而这里是平城一家小有名气的酒吧——媚色。
在此之前,程姜从不踏足这里,是因为没有钱,也是因为外婆向来对她管教严格,自然不会允许她来这种地方。
而此时,已经将近半夜十二点,媚色里气氛正浓,当程姜出现在酒吧门口,眼神漠然的看着里面的一切时,她美丽的外表已经让很多男人蠢蠢欲动。
“美女,一个人?”一位穿着花衬衫梳着油头的男人拦在程姜面前,手中还端着盛着红色液体的酒杯,连带着还有他身上混杂的香水味和酒味。
程姜微微朝后退了半步,四处打量着,似乎在寻找什么。
“我请美女喝一杯?”男人说着,已经伸手去揽程姜瘦削的肩膀,脸上是如同抓到猎物的兴奋。
男人从程姜出现在媚色门口就被吸引,毕竟,程姜的相貌简直是出挑,那些所谓的大明星或者都不如程姜这相貌优越,能够勾到这样一个漂亮女人,简直是赚翻了。
可男人的手掌还未搭上程姜的肩膀,已经有人握住男人的胳膊,力气很大,让男人动弹不得。
“不好意思,我妹妹,来找我的!”来人松开男人的胳膊,伸手揽住程姜的肩膀。
他身材高大,小麦色肌肤,天庭饱满,有点微翘的下巴,下颌角有棱有角,十分有阳刚之气。一头短发竖起,整个人没有中规中矩,带着张扬的帅气。
男人心有不甘,但瞧着对面之人高大的身材,还有胳膊处隐隐若现的肌肉,到底还是转身离开。
“季灿!”程姜有些惊喜的看着揽着自己的男人。
季灿伸手撸了把程姜的脑袋,将人扯着走出喧闹的酒吧“你怎么来这里?胡闹!”
程姜笑了笑,眼眸弯成月牙,季灿和程姜自小一起长大,小时候,程姜因为长的过分精致漂亮,很多小女生都不愿意和她玩,而男生们不是喜欢去扯程姜的头发,就是喜欢拉她衣服,只有季灿每次都把程姜护在身后。
所以自小,程姜就喜欢跟在季灿身后,哪怕季灿挺凶的,但每次也都很照顾程姜,是程姜心里的大哥哥,但其实季灿也只是比程姜大一岁而已。
“来找你啊!”程姜仰着脑袋说道。
季灿伸手将程姜拉到角落处,以此来遮挡很多酒鬼窥伺程姜的目光,听了这话抓了抓头发。
“找我干嘛!这种地方你别来,有什么事打电话给我!”季灿说着,突然回神看了眼程姜“是不是新家有人欺负你了!”
季灿知晓程姜被亲生父母找到,也打听过林家可是所谓的豪门,以为程姜自此以后就会过上好日子,没想到这才几天程姜就深更半夜出现在自己面前。
“没!”程姜连忙否认,她知道季灿的脾气,一点就着,小时候没少因为自己的事情和别的男生打架,如果让季灿知道林家冤枉自己,她真怕季灿会不顾一切的跑到林家闹事。
“我找你是有事想拜托你!”程姜扯了下季灿的胳膊“我外婆生病住院了,我需要钱!”
程姜原先在一家花店兼职,时间挺自由,但工资很少,如今根本就支付不了外婆的医药费,而父亲虽然答应给一笔钱,可程姜在父亲的态度中感觉出不安,钱,只有自己挣的才安心。
季灿在媚色工作,是这里看场子的,也是所谓的安保,毕竟这种地方,很多人醉酒后容易闹事,季灿就是要控制住那些闹事的客人。
一听这话,季灿连忙询问“外婆没事吧?”
季灿母亲过世后,他自己一个人没少受到外婆的照顾,在季灿心里,外婆是位很和蔼和善的老人。
季灿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已经有些破损的钱包,将里面的现金还有一张银行卡都交给程姜。
“不多,你先拿着,钱我来想办法!”季灿一双桀骜不驯的眼眸里都是赤城,他总是这样,看着吊儿郎当,但对于放在心上的人可以付出一切。
季灿此时也有些懊恼,他自己一个人,花钱大手大脚的,也没余几个钱,早知如此,他就该存点钱。
程姜看着手中的金钱和卡,看着季灿没有任何犹豫就将这些给了自己,微微有些冰冷的心微微回暖。
“你自己也要花钱的,而且你能想什么办法,我来找你就是希望可以在这里兼职,我听你说过,这里的工资很高!”程姜将钱和卡还给季灿,可季灿没收。
“你想什么呢!”季灿将卡和钱粗鲁的塞进程姜的帆布包里,伸手使劲戳了下程姜脑门“这种地方你能来吗?就你这长相,在这里不知道有多少人盯上!”
季灿在这里上班也有段时间了,他知道那些男人有多恶劣,更明白程姜这份姿容,在这里无异于是小白兔进了狼窝。
“我能保护自己,你就帮帮我,好不好?”程姜撒娇道。
季灿摆摆手,他自然是不同意的,要是程姜在这里出了什么事,他一辈子都要内疚死了。
“而且,你不是也在这里上班嘛!季灿,我真的很需要一份来钱快的工作!”程姜双眸清灵的盯着季灿的眼。
季灿看着程姜的眸,两人互相对视一会,到底还是季灿败下阵来。
“服了你了!”季灿烦躁的握了握拳头,还是将程姜带进媚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