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七零:我带着空间雄起了》 第1章
内容试读
《快穿七零:我带着空间雄起了》中的人物设定很饱满,每一位人物都有自己出现的价值,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同时引出了沈清欢的故事,看点十足。《快穿七零:我带着空间雄起了》这本连载中快穿七零:我带着空间雄起了,余生,都市脑洞,都市小说目前更新到了最新章节完结感言—致读者的一封信,已经写了297.8万字,喜欢看都市脑洞、都市 而且是都市、大佬小说的书友可以试试。
一、作品介绍
《快穿七零:我带着空间雄起了》小说是网络作者木羽晨儿的倾心力作,主角是沈清欢。主要讲述了:网络作者“木羽晨儿”的经典佳作《快穿七零:我带着空间雄起了》火爆上线,是一本小说推荐小说。文章精彩内容为:至于那个杂物房,小事儿,下工就找村族里的青壮年去干活,还能赚一毛钱,相信大家都愿意,至于你自己单独开火不跟知青点人一起,不合群或是被孤立他不管,只要不出人命,不闹到他面前,眼不见为净。对自家老婆子点点头,桂花婶子喜不自胜,拿着红糖跟桃酥就进了屋,“沈知青,下工后叔就召集几人去帮你将杂物房修理好,明天...
二、书友评价
从前 有座 镇妖关 徐氏十二刀名不虚传 也没想到1600多章不到20天看完了 但是在这短短不到二十天的时间里,仿佛亲眼见证着一个从罪城出来的对所有人不信任的少年开始学会接纳别人;一个活在父亲光芒下的胆小怯懦少年一步步成长,以至于成为了一位父亲并义无反顾站在所有人前面;一个为了万千民众甘愿将自己融入黑暗直至死亡;还有一个“人”孤独的活过几千年,身上套上一层层的面具最后也没摘下来…… 也许主角是余生,也许是慕宇,也许是孙闻,也许是其他人,但是我觉得他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自己的成长史,他们每一个都是这本书的主角 也许站在人族的角度,妖族是生死大敌,但对于妖族又何尝不是,还有天族,羽族,兽族等等,每一个时代都终将落幕,但是每一个时代都会留下些什么,也许无用,但是还是会有人坚持,也许这就是,传承 还有就是,开新书咯,《请叫我鬼差大人》 (书架攒的书多就是好,最起码不会没书看)
感觉写余生的“与众不同”时很刻意,时光因为没怎么出现所以没感觉什么,但是余生让我感觉如果他不是主角早就死了千八百次了的那种感觉,所以我不喜欢余生单走,因为特别容易跳,但是又偏偏又把各种重要的东西和重要的事件压在主角身上,这就变相的表达了这件事的结局,余生拿了很多东西回去,然后人族赢了呗,然后余生又换功勋点啥啥的,而且偏偏谁都跟不上余生。主角的伙伴直接甩多远去了,所以导致一半写镇妖关,一半写余生,剩下的人就穿插的写一点。反正就是余生单走就很跳,但凡多个赵嘎嘎都不会这样,强烈建议把嘎嘎乱杀绑在一起,有嘎嘎在旁边调节应该会好点
这不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但他是我可以看完的真正完结了的一本书,很甜,甜到心里了
三、热门章节
第614章 狱卒
第615章 罪城普法环节
第616章 热武器?
第617章 周三爷
第618章 成长
四、作品试读
李大山恶狠狠的瞪了自家老婆子一眼,自从村里来了知青,生了多少波澜,她又不是不知道,他打心底不想跟他们打交道……
“沈知青啥事?说来听听,咱们有言在先,违背原则的事情别开口。”
沈清欢一看微笑着说道,
“李大叔放心,指定不能让你难做。是这样的,按理说我来支援祖国农村建设,本该跟大家共进退,奈何我从小因身子骨就弱,三天两头的身子就不舒服,晚上睡觉还神经衰弱,有点动静就睡不着了,这不是耽误咱们红星大队生产嘛!
思来想去,无意中看到了在咱们知青点有间杂物房,我想着收拾收拾修修我住进去正合适……您看能不能同意并且请村里人帮帮忙再给垒个灶台,材料啥的我跟咱村里买,去帮忙的一天给一毛钱工钱……”
说了这么多,神经衰弱啥的没听懂,但是李大山算是咂巴出点门道,这女娃子的意思是自己体弱上工别指望她,然后跟人一起睡觉睡不着,最后看上了知青点的杂物房想自己住,让自己允许。
也不是啥大事儿,在他们队上的知青他向来是放养状态,多劳多得,反正最后秋收都是按照工分领粮食,不够的花钱买就行,只要不在村里惹事就行。
至于那个杂物房,小事儿,下工就找村族里的青壮年去干活,还能赚一毛钱,相信大家都愿意,至于你自己单独开火不跟知青点人一起,不合群或是被孤立他不管,只要不出人命,不闹到他面前,眼不见为净。
对自家老婆子点点头,桂花婶子喜不自胜,拿着红糖跟桃酥就进了屋,
“沈知青,下工后叔就召集几人去帮你将杂物房修理好,明天就能住进去……至于工分量力而行,咱们大队不强求,只要你能吃饱就行。”
沈清欢谈妥后就离开了李大山家里,回屋李大山就喊自家小儿子,
“壮壮,一会儿去通知你几个族叔一家出个人下工去知青点修房子垒灶台,一人一毛钱,材料费另算,看看谁家有材料直接带着过去……”
李壮壮,“爹,我知道了!”
“好了,收拾收拾喝口水,该上工了……”
欢欢喜喜的回了知青点,沈清欢找了一个角落将褥子铺好,拿了一块毯子,简单洗漱好就上炕睡觉了……
夏天的午后一个美容觉必不可少!
沈清欢这一觉睡的极好,醒来后差不多大家该下工了,她简单吃了两个肉包子,喝了一杯麦乳精,就见到大队长小儿子李壮壮带着人来给自己修房子垒灶台了,这时候知青点的人都知道了她要出去住了!
陆傲天看着一脸镇定开心的沈清欢,她可真速度,本来自己想着天黑后去大队长家一趟,没想到有人比他更快……
最先开口的是徐半夏,她很羡慕,也不想跟大家挤在一起,
“清欢,你这么快就要出去住了,真好。可以一人一间屋子!”
王瑶瑶很嫉妒,自己怎么没想到呢?大热天的七八人在一铺炕上,万一有人不讲卫生,不洗脚不刷牙,太恶心了!
“我说沈清欢,你怎么能脱离集体呢!我们来农村是来建设农村的,不是来享受的,你看看你,天天的喝麦乳精,吃饺子,吃鸡蛋糕,哪里像来艰苦奋斗的。”
沈清欢直接不愿意了,这个女配怎么这么讨厌,简直拿了恶毒女配的剧本,无差别攻击啊,怪不得最后被炮灰掉!
“王知青,我从小身体就不好,干不了重活儿,至于麦乳精鸡蛋糕那是家里知道我身体不好给我补身体的,不要整天的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还有,我们才刚来,你怎么知道我没有艰苦奋斗,真是不知所谓!”
众人都憋着笑,这人一多,事情就来了,热闹也就多了,村里人一看这里有戏,立马就八卦起来了……
村子里没啥娱乐,八卦聊天是婶子大娘们的快乐源泉,这么说吧,谁家放了个臭屁,不一会儿全村都就知道了……更何况知青点直接开怼。
村里人不禁感叹,这城里来的知青就是娇弱,喝麦乳精吃鸡蛋糕!
“还别说,我都不知道麦乳精啥味儿……”
“哈哈哈……李婆子,你看看你那老脸配喝 麦乳精嘛……”
“嘿!你个损塞~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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