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林歌根本没醉,心里也一直觉得装醉这种套路老套又上不得台面。可是透过她泛着波纹带着朦胧水光的瞳孔,眼前的这个男人让她愿意去做任何上不得台面的事情。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即便是矫揉造作那也叫做浑然天成。“公司刚好和展览有合作,明天组织员工去参观。那么展馆刚好空下来,”楚肆低头看着林歌翘着碎发毛茸茸的的发顶和长而翘的黑睫,“空着也是空着,刚好你想看,就带你来了。”“刚好。”林歌低头看着花纹繁复的正方形地砖,心中开心还是大过失落。
吃完水饺刚过十一点,这时候店里的客人陆陆续续多了起来。
“你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吗?”楚肆问。
林歌其实打心里喜欢楚肆这一点,那就是无论任何时候、任何事情,总是会问自己的安排。
就好比他不会因为自己到得早就打电话打扰自己的睡眠,哪怕要因此等几个小时还要付停车费也毫无怨言;虽然自己未必想吃水饺但是还是会尊重自己原来的想法;显而易见他有计划的,可是还是会问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
林歌也知道,可能很多人会觉得这样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是对一个人有基本尊重的情况下自然而然的做法。
但她从小就不能随心所欲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情或是安排自己的人生,哪怕她已经深思熟虑有充足的理由,也会被父母轻飘飘的否定。
所以,林歌格外珍惜这样的尊重,每每这样,她都发自内心的觉得感激。
“这边上有一个天主教堂,本来打算去那里参观的,但是我就住在这里,所以之后再去也可以。你有什么计划吗?”林歌用纸巾擦了嘴巴,认真的看着楚肆。
她是真的想知道,楚肆会带她去哪里。
楚肆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笑了一下:“那么今天,还是按我的计划来吧。”
林歌不解,楚肆为什么这么说。
“进天主教堂不能穿短裤拖鞋,小歌着装不符合标准。”
林歌惊讶但也完全理解,“啊,那我还是下次再去比较好。”心跳却不由自主的加速——林歌喜欢楚肆这么叫自己……“小歌”……总觉得带着某种莫名的宠溺。
虽然她知道自己大概是在幻想罢了,其实家楼下卖水果的大爷也常常这么叫自己。但是林歌就是觉得,楚肆这么叫就是和别人不一样。
最后,楚肆还是带林歌去了画展所在的位置。
展览在外滩附近一座欧式建筑的一层,两人到的时候,保安也没检票,就直接放他们进去。
正直正午,外面烈阳炙烤着大地,烫的林歌根本睁不开眼睛。踏进展馆,冷气袭来,她细白的手臂瞬间起了一层鸡皮。
按照林歌以往看展的经验,像这种级别的展览,一般都是人山人海,尤其是名画,想要凑近细看或者拍张照片都是要排队的。
可是这次不同,进门是一个大的立牌海报,上面是一副打印出来的睡莲,边上写着克洛德.莫奈的生平简介,一眼看去,偌大的展馆内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工作人员经过。
一路上林歌想了很多种其他的可能性,唯独没想到自己就这样亲眼看到了这个被自己错过两次的展览。
靠近入口位置是那幅作于1875年的《漫步阿让特伊》。巴黎近郊的阿让特伊,莫奈与家人在塞纳河畔租下房子,开始了他绘画创作的幸福生活。
阿让特伊附近的原野带着朦胧的美感,蓝白色的天空下是农田与树林,红的、白的、紫色的花开的热火朝天,满树墨绿色的叶子像是要滴出汁液一样在风中摇曳盘旋,一家人撑伞在花木从中站着,裸露在外的肌肤通红。
展馆里面的冷气吹很重,林歌呼吸加剧,脚步不由自主的往前迈。
莫奈、毕沙罗、雷诺阿、马奈、卡米耶·柯罗……一幅幅印象派大师的画作隔着数百年遥远的距离就这样展现在她的面前。
光和色彩被鲜活生动的运用,细枝末节被舍弃,以瞬间的印象,将事物最具特点的侧面抓住、放大。
粗放却有着难以言喻的细腻。
这是林歌喜欢油画的原因,在看到这些画作之前,那种喜欢或许还有些模糊,可站在朦胧却又真实动人的大师画作之前,她的这种热爱明确到近乎狂热。
楚肆就跟在林歌的身后,看着她认真的在每一幅画面前驻足停留,凑近看、仔细拍下照片,他从没看过林歌眼中的这种光芒,近乎痴迷的崇拜、仿佛身心都要陷进去。
“就这么喜欢画?”楚肆在林歌身后问。
“喜欢。”林歌毫不犹豫的答。
干脆利落的回答,和以往的小心翼翼完全不同。
楚肆自己都没料到,他竟然会有些心生嫉妒——嫉妒她的痴迷,也在想若是真的能被她喜欢上该有多好。
她会不会也这样,满眼满心都只有自己。
《睡莲》系列在单独的一个展馆之中,穿过一条狭长的甬道,林歌一眼就看到了那张巨幅睡莲。
蓝紫色的画面之中,潮水一般的枝叶在湖面形成倒影,洁白的睡莲在暗黑的池塘中盛绽,水中的一切魅力都被画家挖掘殆尽、呈现在画面之中。
这种魅力是在画册和屏幕之上完全察觉不到的,那种扑面而来的妖异感像是黑洞,她的心跳前所未有的剧烈,像是要被那巨大的睡莲漩涡吸进画面之中去。
没有人能理解此刻林歌的心情,她觉得自己下一秒就要昏过去,这种美带着窒息感,将她吞噬。
在她即将昏过去倒在地上的前一刻,身旁的男人抓住了她冰凉的手。
林歌闭上眼睛,仿佛去到了画家的花园。
淡淡的月光下,满池睡莲静静开放,虫鸣、风动,一切自然而然又恰到好处。根本分不清哪里是花、哪里是叶,哪里是地面、哪里是水面。
“让疲乏的神经在寂静的水面上休息片刻,得到舒展;在开满鲜花的房间中央,为浮动的思绪提供一个休息场所。”这是莫奈在日记中写下的话,也是此时此刻,林歌的真实感受。
沉浸在这空洞却永恒的幻影之中,林歌下沉再下沉,直到周围的冰冷将她包围、到达无法承受的地步,她才猛然清醒。
出了展馆的时候已经到了傍晚。
就连林歌自己都没想到,她能在里面待五个多小时。
逐渐从艺术洗礼之中抽身出来,方才被楚肆牵住手的感觉才像是麻醉消除恢复知觉那样一点点从指尖到手掌再至全身。
他刚才是牵了自己的手吗。
肯定是的。
林歌清楚地记得他手掌宽阔又冰凉的触感、他修长的指节,甚至他身上那种熟悉的微苦乌木香气都顺着肌肤渗进了林歌的肌肤和血液。
楚肆只牵了片刻,等林歌稳住心神睁开眼睛准备拿手机拍照的时候,他便适时地松开了手。
林歌跟在楚肆身后,仰面看着他乌黑的发,最后决定不提起牵手这件事。
虽然只是普通节假日,外滩上散步的人还是很多,林歌已经饥肠辘辘,但是眼睛还是牢牢盯着那个方向。
“要去散步吗?”楚肆在一旁问。
“好。”
其实昨天出了火车站的时候,林歌也没有这种感觉,但是不知为什么,一到外滩,她就会有一种在旅游的心情。可她这次来申江根本不是要来旅游。
或许是因为眼前的景物总是在旅游宣传册上面出现,也可能是因为上次来旅游时留下的印象太深。
总之,因为有了这种感觉,林歌心情也变得格外轻快,她拿出手机对着对岸的建筑拍了好几张照。楚肆在她身后耐心的站着,江风吹动两个人的头发,凉爽轻快。
“今天的夕阳真美。”楚肆冷不丁说。
林歌回头,橘红色的光在她脸颊擦上一抹红晕,长发扫过肩头,她弯着眼睛露出皓齿,隔着来往的行人看着楚肆,“是呀,我也觉得外滩的夕阳很漂亮。”
楚肆其实想说的是,林歌笔下的夕阳比现在的夕阳还要美。
傍晚的外滩格外热闹,穿的五颜六色的宠物狗兴高采烈的拽着牵引绳往前跑、人们驻足在江边聊天吹风、聊天。成为人群之中最普通而不引人注目的那一个,林歌很是开心,因为这样的话,她会觉得自己融入了这个城市。
不用听妈妈每天念叨,可以自由穿短裤,也不用因为回家晚被一个电话接着一个电话的催。
一个脖子上挂着摄像机的男生走到林歌面前,笑着问能不能帮她拍张照。
灰色潮牌卫衣、姜黄色短裤、黑色帽子反戴在头上,这男生看起来就像摄影爱好者。林歌下意识看了一眼楚肆的方向,心想只是拍照而已,就没拒绝。
男生果然专业,摆好架势提醒林歌抬头转身、调整姿态;效率也高,很快便咔咔拍了十几张。
林歌其实拍照很僵硬,但是男生完全不会让她觉得生硬或是尴尬。
“我觉得这图都不用修了,每张都完美。”男生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个小酒窝,看起来很有感染力,他真诚的看着林歌,“能加一下你微信吗?我把照片传给你。”
所以还是要加微信,但是照片都已经拍了,这时候拒绝好像不太好,林歌这样想着,按开手机。
一直坐在一旁的楚肆这时站了起来走到林歌身边,注视着林歌:“要去吃饭吗?”
男生脸上开始有些尴尬,林歌便解释道:“他帮我拍了照片,说要发给我。”
楚肆掏出手机扫码加微信一气呵成,“多谢,照片发到我手机上就可以。”
林歌惴惴不安的站在一旁,她一开始还以为楚肆不会干涉她。
可是很奇怪,这次□□涉了却没有觉得烦躁,反而觉得开心。
“冒昧问一下,”男生有点锲而不舍的意思,“请问你们是情侣吗?”
林歌被问住了,张了张嘴,鬼使神差去看楚肆。
楚肆不慌不忙,还轻笑了一声,“你觉得呢?”
这话意味不明,但男生也不好再问,把照片发给楚肆便离开了。
往回走的路上,林歌依旧跟在楚肆后面,紧紧抓着手机,心中忐忑又带着莫名的窃喜。
至于为什么会窃喜,或许是因为楚肆没有直接否认吧。
其实否认也没什么,可是那样的话,林歌就会有一种被推出去的感觉。她知道,这种感觉一定不好受。
回到车上,楚肆看了一眼林歌,问:“不开心吗?”
林歌一路上一语不发,到了车上连安全带都忘系,楚肆以为她不喜欢自己刚才那样干涉她。
“啊?”林歌不解的看着楚肆。
“我刚才的确不该手伸太长,抱歉。”楚肆发动车子,开去吃饭的地方。
“没有,我只是在想,那个男生帮我拍了照片,我连他的名字都还不知道。”林歌翻看着楚肆刚才发给她的照片,“其实拍的真的挺好的,我以前拍照都很丑。”
“怎么会。”楚肆像是听到了很好笑的事情,自从三年后再见,林歌第一次见他笑的这么发自肺腑。
“不过,你想知道他的名字吗?”楚肆收起笑容,又问。
林歌摇头,“也没有很想知道。”
“哦。”
话题这样不尴不尬的结束,车内冷气慢慢从林歌后背蔓延上来,她低着头捏着安全带的边缘,“其实,我以为你根本不会管那件事。”
楚肆没有问林歌说的是哪件事,而是直接回答:“一开始也觉得那是你的事情,我不该干涉。”
林歌抬眸看着楚肆,“那然后呢?”
男人脊背挺得笔直坐在驾驶位上,侧脸棱角分明,眉眼之中的意味不甚明朗——这一刻林歌意识到了自己跟他的年龄差。
因为林歌发现,他眼中的情绪,自己完全读不懂。
“然后没忍住,就去多管闲事了。”楚肆半开玩笑说。
林歌没问他“忍”什么,只是低声说,“没有多管闲事啦。”
楚肆弯起唇角。
只听林歌说:“万一他是骗子呢。”
“什么?”楚肆再次被林歌逗笑,然后在迅速理解了她的意思以后笑的更开心,“你倒是想的不少。”
林歌不好意思的挠头,心情前所未有的放松。
“那当初我带你去酒吧的时候,肯定也觉得我是骗子吧。”楚肆突然戳中三年前林歌的心事,也让她一下子又紧张起来。
林歌边点头边否认,慌忙摆手,急的脸都红了一大片,“哪会。”
楚肆抬眸看了一眼镜子里小姑娘手足无措的样子,轻轻一笑,“没有就好。”
晚饭的时候吃的日料,点了啤酒。
从前林歌一个人的时候,也会偷偷饮酒,除了白酒之外,红酒、清酒、啤酒甚至年轻人不大碰的黄酒她都会喝。
可自己一个人喝酒无非就是因为无聊罢了,大学生活也就是三点一线,不画画的时间,她都会提着一罐酒到宿舍顶楼去喝酒吹风,意识醉醺醺的,整个人像是漂浮在空中,生活便也多了些与众不同的滋味。
西川美和在她的那本《关于电影的X》里面提出了一个问题——
“人生,真的需要啤酒吗?”
在那本书中,西川美和一开始不理解为何村上春树在他的书中说夏天需要一整个泳池的啤酒来喝,直到后面长大到了书中人的年纪,每天徜徉在无聊之中,整日醉成一团,在“刺激沉重声带的冰凉液体”的作用下丑态毕露。
林歌不同,她的生活很早便陷入了无聊,所以在进入大学以后,她迅速便理解了那种“人生不能没有啤酒”的感受。
她所不能理解的,是西川美和后来提到的,“小口啜饮一杯啤酒的时间却显得更为悠闲”的感觉。
喝酒怎么会有悠闲的感觉。
只有无边无际的孤寂。
悠闲的人才不会去喝酒。
她一直都这样想。
可是,奇怪的是,在这个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星期六晚上,林歌端着大杯啤酒和楚肆碰杯的时候,却突然觉得啤酒不再是空虚之时聊以慰藉的刺激物,而是可以慢慢享受的、类似音乐一样的东西。
但碰杯的时候,林歌却注意到了楚肆手腕的伤口和碎掉的手镯。
楚肆穿的黑色长袖,以至于中午吃饭的时候,林歌也根本没注意到这一点。
他伸手将啤酒举到林歌面前,手腕上那狰狞的伤口赫然入目,原先手镯上装着漂亮酒红色液体的玻璃小室也破碎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手镯。
她一直觉得这黑色手镯倒是平常,其中封印着的那些许液体才是手镯的点睛之笔。但是出于某种她不知道的原因,这些液体,从手镯之内消失。
林歌心中猛地收缩,慌张抬眸去看楚肆。
发现被看到了,楚肆也没遮掩,反而平静的说:“不小心摔伤了。”语气轻松自如,没有一丝一毫的不适。如果不是林歌性子极为敏感的话,她根本捕捉不到楚肆脸上划过的那几不可察的一丝哀伤。
可是人人都有秘密,也都会有不愿示人只想在黑暗中独自舔舐的伤口。
况且,这三年之间楚肆的变化显而易见,他不再去酒吧唱歌演奏,气质也变得截然不同。这一切,都必然不会是无缘无故。
林歌深知这一点,所以并不会去深究。
因为如果要去深究人生中每一处细节,那她根本无法直视自己。很多事情,做了便无法收回,只能小心将其掩埋。
很快话题跳过,一切如常。
吃完饭两个人一起晃晃悠悠又去了人民公园,林歌不由得感叹,为什么时间过得那么慢又这么快。
三年前和楚肆分别以后到他再次出现的这段时间就像是素描画中框架铺好以后一根一根铺线条的过程一样,冗长又无聊;而和他相处的时光却像是瞬间碰撞而成的泼墨画,酣畅淋漓、一气呵成。
亦真亦假借着酒精的力量,林歌红着脸托着下巴看着楚肆鼓起勇气问:“明明展览都已经结束了,为什么你却能带我去看?”语气还带着些拉扯不清的缠绵。
其实林歌根本没醉,心里也一直觉得装醉这种套路老套又上不得台面。可是透过她泛着波纹带着朦胧水光的瞳孔,眼前的这个男人让她愿意去做任何上不得台面的事情。
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即便是矫揉造作那也叫做浑然天成。
“公司刚好和展览有合作,明天组织员工去参观。那么展馆刚好空下来,”楚肆低头看着林歌翘着碎发毛茸茸的的发顶和长而翘的黑睫,“空着也是空着,刚好你想看,就带你来了。”
“刚好。”林歌低头看着花纹繁复的正方形地砖,心中开心还是大过失落。
楚肆其实没撒谎。
他投资的企业之中,不乏和美术设计相关的公司。组织员工公费参观一场这样的展览虽然仓促,但是其实还是会有许多员工踊跃报名。
楚肆不是这样头脑一热想一出是一出的人。可是“头脑一热”这样的事情,就算喜欢上喝汽水一样,一旦开始就离不了。
林歌就是他的气泡水。
“感觉遇到你以后,很多事情就变得更好了。”就算没有真的醉,可是毕竟也是喝了许多清酒,林歌此时已经有些大舌头、吐字不清,“无论如何,今天能够有机会看展,真的很谢谢你。”
“你经常这样喝醉吗?”公园昏黄的灯光促使楚肆放慢脚步,就算是被称为“不夜城”的申江市中心,也有这样静谧的角落。
“没有。”林歌回答。
其实很多次她都想放纵自己喝酒到大醉,可是因为担心妈妈担心责备所以不敢。
秦玉芝是一个极为传统和保守的人,根本不会允许林歌喝酒。
想到这里,林歌心里竟然有一种洋洋得意的情绪:看,自己也是敢违背妈妈的意愿做一些事情的嘛;这样瞒着她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的感觉还真是爽呢。
她抬头,大胆的用志在必得眼神看着楚肆,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干脆将母亲得罪个彻底、打包行李直接到申江工作、住下、再追求楚肆跟他在一起呢。
下一秒,林歌被自己这样突兀的想法吓到。
这也太恋爱脑了吧。
这样做大概率要前途尽毁、以后不仅在竞争激烈的申江混不下去也会失去老家优渥的岗位和待遇,大概率还要未婚先孕灰溜溜回去找一个自己不爱也不会爱自己的人结婚的吧。
真是好险。
“其实我没喝醉啦。”林歌笑着和楚肆解释,“我以前也会常常自己一个人喝酒,所以对酒其实已经‘免疫’了,你不用担心。”
林歌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嘴巴快过大脑:首先不该这样暴露自己‘一个人喝酒’,其次也不该擅自认为楚肆会‘担心’自己。
“一个人喝酒?”
果然,楚肆抓住了重点。
林歌懊恼不已,但转念一想这样不是正好证明了楚肆在“担心”自己吗?于是心中又开始窃喜。
“那不然呢?一群人喝酒多不安全。”林歌转移话题。
公园有一个小广场,两人循着音乐不知不觉便走到了广场之上,整个广场之上是洋溢着拉美风情的旋律,身穿黑色丝绸衬衫、上衣扣子开了两粒的白发大叔正和一位红裙似火的阿姨跳salsa舞。
两位舞者跳得入神,扭腰、摇摆,就连表情都专注到位,和着音乐舞动身体,将在场的观众情绪都带动了起来。林歌站在楚肆身旁,宛如置身于古巴哈瓦那的酒吧之内,身心都被跳动的热忱感染。
据说,salsa是催生爱情的舞蹈。林歌也算是明白了,音乐是文字的延伸,而默契的舞步互动又将音乐升华。
这里的男人女人到了花甲古稀还可以眼睛中带着光芒跳salsa舞,而不是每天背着婴儿奶瓶推着儿童车大聊育儿经。
她的心随着音乐跳得厉害,也在这一刻意识到,申江的人民公园和家楼下的公园一点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