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陛下交代了,任何人不能探视蜀王,您就不要为难奴婢们了。”“滚开,再不滚开,本公主就告诉父皇,你们这群奴婢欺负本公主……”此刻,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带着一群宫女,提着饭盒,在李恪大门外呵斥一群太监。此女如出水芙蓉,天生丽质,即便还未发育完全,已经有祸国殃民的潜质了。太监们听到公主要诬陷他们,吓得连忙让开。陛下独宠嫡长乐公主,视为掌上明珠,他们宁愿因为失职而被罚,也绝不会被嫡公主诬陷而丢掉性命。
长孙皇后走后,红拂女将女儿叫到屋子里开导,她就怕女儿想不开,做出傻事。
现在长安城的人都知道了。
人言可畏啊!
“婉儿,你给娘说实话,你真的愿意忍辱嫁给那畜生?”
李舒婉看着娘亲,不自觉的泪水又流了出来:“娘,女儿还能怎么办?”
“女儿,娘问你,你们到底做了没做那种事情?”
“那种事情???”
李舒婉不明所以地问道。
红拂女急了,女儿咋就不开窍呢?
“就是那种……男女之间!”
李舒婉大羞,脸颊唰地红透了。
娘亲为何说那种事情,转身害羞地跑进了自已的闺房。
她关上房门,独自一个人坐在床上,想着昨晚发生的事情……
她也不知道,反正是睡在了一起。
......
李恪也独自一个人坐在床上,望眼欲穿啊!
他妈的,李二不讲武德,竟然将他从太上皇那里骗出来,打入了冷宫,圈禁起来了。
此刻,他心中很没底,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该不会,真的被活活杖毙吧?
就在此时,外面传来一阵吵闹声。
“本公主的路,你们也敢拦?”
“公主,陛下交代了,任何人不能探视蜀王,您就不要为难奴婢们了。”
“滚开,再不滚开,本公主就告诉父皇,你们这群奴婢欺负本公主……”
此刻,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女,带着一群宫女,提着饭盒,在李恪大门外呵斥一群太监。
此女如出水芙蓉,天生丽质,即便还未发育完全,已经有祸国殃民的潜质了。
太监们听到公主要诬陷他们,吓得连忙让开。
陛下独宠嫡长乐公主,视为掌上明珠,他们宁愿因为失职而被罚,也绝不会被嫡公主诬陷而丢掉性命。
“哼,以后见到本公主,走远点!”
“三哥,我来看你了……”
李丽质和李恪虽然是同父异母,但李恪从小聪慧,才华横溢,又很是疼爱几个妹妹。
而李丽质也非常崇拜这位哥哥,经常粘着李恪玩耍,倒是对太子李承乾很有成见。
尤其是从去年开始,长孙无忌向妹妹长孙皇后提亲,要将李丽质嫁给长孙冲时,李承乾举双手赞成。
而他的父皇和母后,也将她许配给了胸无点墨的长孙冲。
而唯独李恪不看好长孙冲,还曾替她求情,被李世民呵斥。
也许天意,或是老天早就知道李恪会穿越大唐。
本来去年就完婚的,因为长乐公主生了一场大病,却是一直拖到如今。
“长乐,你怎么来了?”
长乐看着李恪,心中哼哼两声。
“三哥,你行啊,竟敢半路打劫我的闺蜜,还睡了她……”
李恪:“……”
“长乐妹妹,我要是说,我是被冤枉的,你相信吗?”
长乐笑了,露出了两颗小虎牙,两只水灵灵的眼睛笑成了弯月。
“我当然相信啊,丽质最相信三哥的话了。”
“此事我知道,三哥是冤枉的,是大哥做的,大哥太坏了。”
李恪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看来那个李恪没有白疼你。
“不过,我看到他们将舒婉,送到你的房间了,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卧槽!
李恪瞬间就被整不会了!
那可是你亲朋至友,最好的闺蜜,你就这样卖掉了?
“三哥,我是相信你人品的,舒婉她是个好女孩,我不想她和我一样,嫁给一个不喜欢的废物!”
李丽质说着,脸上冷淡了下来,布满了愁容,也不知道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还剩多少了。
“这么说,李舒婉她是乐意的?”
李恪懵了,难道是自已被睡了,而不是自已睡了她!
“屁,尽想美的,她不知道,不过嘛,舒婉姐姐曾说你文采斐然,有魏武遗风,有陈留王曹植的影子。”
“过奖了,过奖了……”
李恪自我感觉良好了起来,没想到李恪还有迷妹,不错啊!
“不过,长乐妹妹,你可将三哥我害惨了,三哥可能要被父皇杖毙了。”
“咯咯咯,三哥,你也有怕的时候啊!”
长乐看着李恪担忧的模样,顿时就笑的前仰后翻。
好久之后,这才说道:“三哥,放心好啦,我从母后哪里得到了消息,父皇要给你赐婚,李靖那边也答应了。”
嘿!
李恪顿时就兴奋了。
不但不用挨打,还能抱得美人归,尤其是他要快完成任务了。
只要李舒婉同意,那么就能解锁一个背景。
“只是李舒婉她同意吗?要是老子娶一个不喜欢本王的人,本王还不如娶一个木头来的自在……”
李恪说的是实话,毕竟是穿越而来的,对于包办婚姻从心理上很排斥。
他三观很正,即便是阴差阳错睡在一起,但也要对人家负责,如果李舒婉喜欢他,他不介意真的喜欢上这个女孩。
毕竟人家长得很不错。
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嘛!
“三哥,先吃饭,饭菜都凉了,至于舒婉那边,就交给妹妹好了。”
“妹妹去代国公府上,给你套话……”
“你有没有想要说的?”
李恪抓起一只鸡腿,就吃了起来,他自从穿越过来,就在太上皇哪里吃了点点心,连一顿饱饭都没吃,饿死他了。
“三哥,别光顾着吃呀,你有啥要说的话没?”
李恪抬头看了一眼李丽质,要说撩妹,自已也不怎么在行,不过在大唐,女孩就喜欢诗词了。
就说那李太白,靠着一张嘴,就吃尽了软饭,连人家丞相家的软饭都吃过。
“有了……拿笔墨纸砚来!”
好歹也是背过唐诗宋词的人,自已不会做诗词,难道还不会抄?
一刻钟后。
李恪将一首宋词《鹊桥仙.纤云弄巧》,塞到了李丽质的手中。
“这是一首词,为何不写一首诗?”
在李丽质看来,诗的地位要高于词,诗是高层文人的专用,而词只是流行于勾栏酒肆,花前月下。
但李恪知道,这首词的威力,不亚于在大唐放了一颗蘑菇弹。
女孩吗,就喜欢卿卿我我,花前月下。
你要是写一首诗,或许只会崇拜,但绝不会动情。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三哥,这首词写得真好,尤其最后两句,将词提升了一个品位,我这就去给你传信……”
李恪看着远去的李丽质,嘴角一歪,露出了战神的笑容。
这首词一出,绝对拿下李舒婉,抱得美人归,最主要是能完成任务,解锁一个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