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驰向前的车子,忽然轻晃了下。
却很快就稳住了。
李东方看了眼秦明秀,眼神有些惊讶。
他还真没想到,这小娘们想入股他的厂子。
秦明秀悠闲的晃着双脚,很随意的样子:“我呢,这些年来攒了点零花钱。不过我家里的长辈,不喜欢我去做生意。可那点小钱放在银行里吃利息,都不够我买一身衣服的。”
早在1985年时,上面就下达了公职人员,不得经商的条例。
秦明秀要想在当前的道路上走下去,那么她就不能参与商场。
甚至,她都不能直接拿钱入股。
不过那个规定条例,一直到七年后,也就是1992年后,才开始严格执行的。
现在——
只要她不亲自经商,只是投资入股还是可以的。
李东方问:“你还会缺钱?”
秦明秀反问:“有谁会嫌自已的钱多吗?”
“也是。”
李东方点头:“你看好我?”
“不看好。”
秦明秀又说:“可我和张大明,都被你骗了。”
李东方——
又问:“你想投资多少?”
秦明秀想了想:“十万块吧。”
十万块对现在的老百姓来说,那就是天文数字。
确实秦明秀积攒的零花钱。
说不定,还只是她的零花钱的一部分。
有时候,人比人确实得死。
不过现在——
十万块,却不会被李东方看在眼里了。
他给傻宝贝的私房钱,就多达二十多万!
他脑子进水了,才会为了秦明秀的十万块,就赐予她指手画脚的权利呢!
秦明秀敏锐捕捉到了,李东方眼里那一抹,一闪即逝的不屑。
她眯起眼:“看来,你从张大明身上割下了,一块大肥肉。”
嘛得。
小娘们的眼神,真毒!
李东方暗中骂了句,懒洋洋的说:“那是我付出辛勤劳动,和智慧后,才获得的血汗钱。”
“少扯!”
秦明秀把座椅放端正,双脚却依旧踩着仪表盘:“你就直接说,我入股十万块的话,你最多能给我多少股份吧。”
李东方特干脆的:“我不缺你这十万八万的。”
秦明秀一楞。
“行!我知道了。”
她嗤笑一声,不再说什么,脸色却阴了下来。
李东方暗中叹气。
这个仇,算是结下了。
颇有背景来历的秦明秀,也许帮不上李东方的忙;但在白云县,她要想坏他的事,估计也就是打个电话的事。
只有一个梁达,就够李东方喝一壶了。
再加个来头更大的秦明秀——
李东方再次轻打方向盘,超过一辆拖挂:“十万块,我最多只能给你10%的股份。而且,我还有三个最基本的条件。你如果同意呢,咱们到了羊城后就签约。如果不同意呢,就当我没说。”
秦明秀的脸色,立即阴转晴朗:“你先说说,都是哪三个条件?”
“第一。你这10%的股份,会随着厂子的逐渐壮大,或者有必要的投入,有比例的稀释。”
“第二。你只能是分红型的股东,没权利干涉厂子的运营。更不得对厂子人事,销售,研发等工作,指手画脚。”
“第三——”
李东方看了眼秦明秀:“但如果厂子遭遇,来自你各界同行的故意刁难时,你要尽可能的帮忙,摆平问题。”
任何时代,做实体的都怕被工商税务,环保卫生等等单位刁难。
最起码,李东方结下了梁达这个死仇。
在白云县,梁达还是颇具一些能力的。
他真要建起厂子了,梁达绝不会无动于衷的。
李东方虽说不知道秦明秀的背景来历,但从她的嚣张劲,也能看出她颇具能量。
对付梁达那种“土鳖阔少”,应该没什么问题。
至于商场上遇到的困难,李东方肯定不会,把秦明秀拖下水的,他自已就能解决。
其实也正是因为和梁达结为了死仇,李东方才同意秦明秀入股。
要不然——
就算秦明秀以后为难他,李东方也不会在创业初期,就给自已找个姑奶奶,来添麻烦。
秦明秀盯着他。
脸色阴晴不定半晌,才问:“你这三个条件中,第三个才是最重要的吧?”
李东方叹气:“唉。你本来就强势,却又这么聪明。请允许我为你的爱人,默哀三分钟。”
“滚蛋!”
秦明秀踢了他一脚:“我现在是单身!”
李东方:“那我就更该为你担心了。秦大院长,你得学会藏拙。要不然,很可能会当一辈子的单身狗。”
秦明秀的脸色,再次阴沉了下来。
李东方不敢哔哔了。
他能看出,他这番话戳到了秦明秀的肺管子。
虽说九零年代,上面一再提倡晚婚晚育;像秦明秀这种高学历,经济条件好的单身青年,大把的抓。
但又有谁,不想早点成家立业呢?
尤其秦明秀选择的道路,更是看重私人感情和家庭。
可秦明秀当前,却依旧是单身狗一只。
她这么漂亮——
只能说,她的聪明和强势,害了她!
可她为了在同事们面前,证明她不是单身狗,才死命的往成熟里打扮。
女人啊——
真可怜!
就在李东方心中揣揣时,秦明秀说话了:“以后,不许对我的私事感兴趣。”
李东方立即点头:“小的定当牢记在心!”
秦明秀说:“你的三个条件,我都答应了。”
“合作愉快——”
李东方伸出了右手。
秦明秀却理都没理,再次把座椅放倒,躺下,闭眼淡淡地说:“等到了羊城后,咱们就签约。不过,你不得对任何人说,我入股了你的小破厂。更不得打着我的旗号,在外招摇撞骗。要不然。”
要不然怎么样?
李东方肯定会自讨没趣,求问答案。
他当然也不屑,打着秦明秀的旗号去招摇撞骗。
要不是怕这小娘们报复——
入股?
有多远,就给老子滚多远!!
一路无话。
或者说,李东方想说“你能不能起来,替我开会车”时,却看到秦明秀已经把外套,蒙在了脸上。
迎面照来的车灯,让双脚搁在仪表盘上的秦明秀,看上去浑身都散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光泽。
都快追上李家村的傻宝贝了。
终于——
天亮了。
眼睛发涩的李东方,也终于来到了他的“财富圣地”,羊城!
“早知道这样,我就坐火车来了。”
“虽说火车环境,远远比不上自驾,但起码能睡会觉啊。”
“怪不得这小娘们,非得盛情邀请我搭车呢。”
“搞了半天,她是把我当免费司机使唤了。”
李东方看了眼,已经习惯性的蜷在座椅上,还在沉睡的秦明秀,暗中嘟囔时;全然忘记了,他给人当马夫,纯粹是因为嘴贱的事了。
车子,缓缓停在了白云县医院,早就打电话定好房间的小鸭酒店门口。
刚熄火,秦明秀就醒了。
她坐起来,睡眼惺忪的看着车窗外,片刻:“行呀,小子。没想到,你还能找到这家酒店。你以前,来过羊城?”
李东方当然来过——
上一世!
他木然回答:“我还是读过几年书的,能看懂路牌。而且鼻子下面,就是嘴巴。嘴巴除了吃饭外,还能和特勤叔叔问路。”
“不错。”
秦明秀抬手捂着小嘴,打了个哈欠,整理着套裙上的褶皱,拿起了鞋子。
李东方开门下车。
就在他想要关上车门时,却听秦明秀问:“你有没有兴趣,吃公家饭?”
秦明秀的这句话,要是放在七夕节之前,李东方肯定会感觉,他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了。
可现在——
李东方愣了下,摇头:“那碗饭,不怎么好吃。我还是喜欢,在商场内遨游。”
“别着急拒绝。”
秦明秀穿着鞋子,慢条斯理的说:“给你一个上午的时间,来考虑。也许,你天生就是吃那碗饭的呢?”
李东方笑了:“如果我真是吃那碗饭的,你会给我安排什么工作?”
秦明秀抬头看着他。
轻启朱唇:“有没有兴趣,给我当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