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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听不懂,茫然的看着他。
  “任冬雪,我想成为一名建筑师,柯布西耶那样的。”
  夕阳下,他的脸通红,像是说了什么难以启齿的话。却始终没有回避我的目光。
  那一幕,我记了很多很多年。
  其实我遇见过很多一中的学生,他们大多篮球打的稀烂,长相很呆,会偷瞟漂亮女生,我从未觉得他们跟我们有什么区别。
  只有程厦,他不一样。
  他是一个会在十六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他努力不是为了“就业“、“赚钱”,而是为了梦想。
  好傻啊……
  但我真喜欢他
  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程厦已经走远了,我连忙追上去:
  “程厦,那个什么西椰是谁啊?”
  “你明天要不要去图书馆啊?我保证不打扰你。”
  那些年,我就这样跟着他跑。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哪来这么多挥霍不完的热情和爱意。
  ——
  后来,我职高毕业了。
  那时候我爸给我在本地找了个工作,在电子厂插电线,包吃住,一个月一千五,不少了。
  我不愿意,我说我要去S城——那是一个离我们特别远的南方海滨城市。
  “我不想着南方多赚点吗?小伟眼见着越长越大,用钱的地方多了。我还能让你一把年纪打工去啊?”我的一大天赋就是会哄人。
  小伟是我爸再婚之后给我生的弟弟,跟我差了十岁。
  我爸听了果然很感动,给了我三千块钱,我就坐了去南方的火车。
  其实我撒谎了,那小兔崽子我根本就不打算管。
  去南方,是因为那里有程厦。
  他如愿考上了S大。
  我去的时候,他们刚刚军训完,大家稀稀拉拉的往回走。
  我穿了一件白色连衣裙,在那个男女比例7:1的工科学校,我的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一群土里刨出来一样的男生,穿着军训服往这边走,我一眼就认出了他。
  “程厦!”
  他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干净,清清爽爽的像一朵云。
  他很吃惊:“任冬雪,你怎么会在这里?”
  对他而言,我失踪了一个暑假。
  “来祝你生日快乐呀!现在我在瑞简科技上班,离你这里五站地。”我站起来,笑眯眯的递过我的礼物:“程厦,生日快乐。”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这个城市找到了工作。
  紧赶慢赶的,终于在他的生日赶了过来,
  “这就是嫂子吧!你小子深藏不露啊!”
  他周围的同学开始暧昧的起哄,他回头笑骂了一句,接过礼物,说:“来怎么不说一声啊,等久了吧?”
  “还行。”
  四个钟头,不算太长。
  “走,我请你吃饭去。”
  他带我去食堂吃饭,一个暑假不见,他却像春笋拔节一样长大了。
  他瘦了,五官更加精致,头发留长了,说起大学生活来神采飞扬。
  不像是记忆里那个爱脸红,心软又别扭的书呆子了。
  这一次是我安静的听他说,因为真的插不上嘴。
  吃完饭,他送我去了地铁站。
  “到家给我发个短信。”他朝我摆摆手,准备走。
  “程厦,我有话对你说。”
  打了一百遍腹稿,我的声音还是颤抖的一塌糊涂。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特别喜欢你,以前你说你要学习……现在我想问你,能不能……”
  我说了一百次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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