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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4月,山上的春天终于来了,山的绿色开始有了深深浅浅不同的层次,早春的花已经怒放,马缨花红彤彤地霸占了小路边的视野,让人移不开眼睛。还有小簇小簇的杜鹃花,白色的花托,渐变成淡淡的紫色,欢闹着挤在一起,像许多活泼的小姑娘。
  但金福真最喜欢的是刺芽,嫩夭夭的绿色,摘下来煎鸡蛋,非常美味。
  她已经完全适应了守门人的生活。
  每天夜里,每隔3小时起来巡护一次,生物钟已经养成,不再需要手机提醒——手机早已经不开机了。
  白天就是做饭吃、背着化肥袋子缝成的大挎包,装上尼龙绳,上山去捡柴火,运气好的话,还能捕到野兔。
  石棉瓦小屋旁边,菜地里种上了白菜、茄子和辣椒,大棚里温度比较高一些,蔬菜们都长得很好,尤其是辣椒长得最好,本地的二荆条,一种独特的,汁水丰盈的清辣。
  铜锅里放点自己炼制的猪油,把滚刀切成斜块儿的二荆条扔进去,“呲啦”一声,油脂包裹年轻的辣椒,香味迅速填满鼻腔,接着把薄薄的五花肉倒进去,翻tຊ炒几下,加点盐就能出锅了。鲜甜的辣味把五花肉的油腻和焦香中和得恰到好处,加上铜锅焖煮出来的米饭,那滋味。
  她喜欢把米饭和二荆条炒五花直接拌在一起,用一个巨大的搪瓷碗装着,坐在田埂上慢慢吃。
  哦对了,还有一道菜不得不讲,她时常会把茄子直接丢进炭火里烤着,手上忙活别的事情,等到茄子软了以后漏出汤汁,发出呲呲声,趁热夹出来,加个烤过的西红柿,随意捣碎,用盐和辣椒拌一拌,是一道解腻的好菜。
  其余的时间,她会在老斗打除草药时帮忙,或者帮着老斗一起挖一些药草,或者在周边的山坡上散步。
  山坡上散步是一天当中最美好的时光,宁静的大山宽容地接纳着她,她总是慢慢走,慢慢走,折一枝花戴在耳朵上,看不一样的植物,看蜻蜓追逐求偶,看鸟儿喂养雏鸟,偶尔还会遇到野猪。
  遇到野猪的时候,她就得紧紧抱住身体蹲下,不发出一丝丝声音,野猪可不是她能够搞定的。
  从背后看她蜷缩在一棵杜鹃花后面,可以明显地看出来她瘦了很多,没有非常瘦,但是已经瘦了很多,胳膊不再像浑圆的香肠,腰身也显出来了,活动起来更灵活了。
  事实上,如果仔细看的话,她的脸好像也年轻了几岁,紧致了,可以看出本来的轮廓。山里的湿度大,空气干净,把她的皮肤滋润得越发白净,尤其是做完活以后,脸颊透着两团红色,散发着一种新的生命力。
  现在她穿的是一套老斗给的粗布的男士衣服,自己把长出来的部分减剪了下来,在膝盖和手肘打了补丁,这样更耐磨一点。
  最初穿来的工作服被她洗干净,用树枝和塑料绳做了一个简易衣架,挂起来,用洗干净的化肥袋子罩好防尘,挂在门背后。
  老斗偶尔会过来看看,有时候会带上咸菜之类的东西来。
  更多时候,这片山只属于金福真一个人。
  夏天,她学会了支田鼠——捕鼠夹打开,用木棍撑好,放在沟渠上,偶尔会有贪吃的田鼠被夹住。
  她向老斗学会了怎么样剖开田鼠,清理内脏,剥掉鼠皮,撒上盐和辣椒粉,晒成肉干。处理过的肉干在炭火上烤来吃,酥脆,干香,别有一番滋味。
  当然,老斗教给她的不止剥田鼠。她学东西很快,这是她最大的优点。
  在山里,她学会了用各类型的工具。修门,修喷壶,用橡皮管引水,在野外生火,等等等等,老斗教给她什么,她就快速地学到什么。就像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疯狂地汲取着能学习的一切。她的精神越来越好,眼里焕发着生机。看起来已经完全不再是原来那个家庭妇女了。
  7月,山里的天气也热起来了,偷盗高峰期来临了,夜里要起来得更勤快些。
  金福真在棚子外面挂了一圈尼龙绳,这绳子是她拆开化肥袋子,抽出塑料线条,自己用手搓成的。
  绳子上拴上几只铃铛,夜色中很难发现,只要有动静,铃铛就会响起来。
  一天夜里,她刚把火熄了准备睡下,突然听到微弱的铃铛声。她警觉起来,拿上镰刀和手电,蹑手蹑脚地往三七地里走去。
  三七地里传出一些不寻常的声音,“噗呲噗呲”,是在刨地的声音。“吱吱吱”,是田鼠的声音。“噗呲噗呲”,又是一阵刨地声。金福真慢慢靠近,猛地把手电打开,吹着哨子跑过去。
  哨声在空旷的山谷里并不大声,但还是足够让老斗听到了,他心想,“不好!”拿上手电,急忙往这头赶。
  等他赶到,却看到金福真在屋里生起了火堆,喝着一杯热水,神情并不慌张。脚边是一只枯瘦如柴的狗,太瘦了,快变形了,看不出来是土狗还是豺狗,脚上血淋淋的。
  那狗正狼吞虎咽撕咬着一只烘干的田鼠,连着骨头一起嚼下,卡擦卡擦,不时呜呜叫几声。
  金福真起来,边给老斗让座,边说:“对不住老斗叔,我当是贼呢,结果是这家伙。围栏叫它给刨坏了,我明早就补。别的没事,没伤到三七,一点儿都没伤到。”
  老斗没说什么,看了一眼狗子,把衣服理了理,原路回去了。
  金福真把自己的吃食匀了一部分给狗子,又好好护理它的伤口,悉心养了半个多月,狗子伤好多了,有一点点跛脚,但不影响它跑得很快。
  慢慢恢复身形和体力以后,才看得出来是一只棕黑色的土狗。老斗叔每周会去乡镇赶集一次,她托老斗给狗子买了一个项圈和铃铛,因为它爱吃馒头,给它取了名字叫“馒头”。
  “你不应该给一只狗取名字,取了名字它就会一直跟着你”,老斗叔说,但他还是帮忙买了项圈,一个棕色的皮项圈,拴着一个小小的银色铃铛。
  馒头和金福真一样,很快适应了三七地巡护的工作,很多时候甚至不需要人喊,它就能把野兔和田鼠打回来。
  有了馒头,守着大山的日子似乎更有趣了许多。偶尔,她还是会梦到丈夫,梦到那个被打死的男人。偶尔会梦到自己被人勒住脖子,那个人一开始是陌生人,然后突然变成了自己父亲的脸。
  每每梦中惊醒,馒头就会呜咽着,跑过来舔舔她的手,舔舔她的脸。她往里挪一挪,拍拍床,狗子就会跳上去,把头枕在她的脚踝上躺下。
  一人一狗,互相陪伴,互相安慰。
  2010年12月,又一个冬天来临了。
  金福真已经整整一年都在这座山里,没有出去过一次。没有用过手机,没有看过电视,连收音机都没有用过。7200块钱,这是她这一年挣的所有钱,除了买项圈和买大张刀纸垫月经花掉的钱,还剩7156块。她把钱卷起来用塑料绳绑好,和身份证一起,放在贴身缝上的内兜里。
  2011年2月份,老斗叔要回村里过年,吃年夜饭,金福真夜里就得去另一头巡护。
  大年三十的夜里,她和馒头打着手电,仔细地在地里检查。
  检查完没问题以后锁好棚子,回到小屋里。一人一狗坐在火堆旁,狗子乖乖地伏在地上,偶尔翻个身,金福真却思绪万千。
  她想到四年前的大年三十,程明喝了酒,把她狠狠地打了一顿。那是她第一次还手,用盘子砸在他的耳朵上,而后迎来更强烈的暴风雨,耳膜穿孔,手肘骨裂,在急诊度过了那个万家灯火的夜晚。
  都过去了,那个男人或许现在正享受着另一种生活,或者,有没有一种可能......没有了自己的家里,早已一团乱麻呢?
  金福真用力甩甩头,现在想这些有什么用,人生早就走上分水岭了,又何必再想这些?
  她叹了一口气,和馒头一起分一条猪肉干吃,又喝了一大口山茶水。
  老斗突然来了。
  他带着一碗红烧肉和一碗八宝蒸饭,还带了一瓶白酒,颤颤巍巍地坐下,把酒倒了一点在茶缸里递给金福真。
  “您怎么来了啊?”
  “过年,没什么意思,在哪里过都一样。来,尝一口。”说着把酒递给金福真。
  她没有喝过酒。年轻时候在纺织厂,和女孩子们一起喝过一点啤酒,但是白酒还没有。
  她尝了一口,辣味直冲鼻头,她紧紧皱着眉,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嘴里充斥着发酵的味道。
  “哈哈哈!”老斗笑起来,“学会喝酒!学会就不会冷了!”
  她闭着眼睛又喝了一大口,胃里一阵冲击,酒精像鼓槌一样捣着胃壁,随后身上渐渐暖和起来。
  俩人聊起了关于这座山的事情,从风向说到采药草,从开地讲到收成,从收成讲到山下的合作社......说着说着,老斗突然沉着脸说:“你只能守到明年了,明年收成以后,不会再种三七了。”
  金福真心里咯噔了一下,还是语气平和地说:“现在行情这么好,这两块地的三七和红籽,应该能卖不少钱吧?”
  老斗却不接她的话头,“一直在这里,不是办法。你还年轻,要去外面,到外面去,不要在地里老死”,老斗咂了一口酒,对她说道,火光中他的脸上褶子更深了。
  她又把头低下,没有说话。
  “你没有和我说老实话,我知道。但是我,我管不着你的事情,也不想追问你。我是想说,年轻人,不要害怕,没有什么可怕的。有力气,还能活很多年,那就要去做想做的事,不是躲在这里,不是一直守着这座山,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吗?”
  “老斗叔,您出去过吗?”
  老斗眯着眼睛,望向门外,像是陷入很长很长的记忆里。他拿出烟斗,在门边敲了敲,点上旱烟,咂了一口。
  “我年轻的时候,赶上改革开放,我跟着别人做生意。从广东进货,到这边批发给小老板。那时tຊ候挣得很多哟,我老婆......现在已经死了十多年了,那时候她和我一起两头跑......”,说着顿了一下,又喝了一口酒。
  “做生意的第三年,儿子出生了,老婆在这边养胎,我一个人跑进货,后来儿子出生了,跑得就少了。儿子10岁的时候,90年,我们在县城盖了一栋四层的楼。那时候日子太好过了,飘了,和人家去赌博......”
  金福真喝了一口酒,又皱了一下眉头。
  “后来,把家当输得差不多了,老太婆得了肺癌......很快就走了。儿子离家出走,去广东打工了。我还是滥赌,那时候已经是疯了,不知道停的。赌到最后,借的都是高利,被人讨债,给打成这样了。”他一边说了,一边想直起身子,直不起来,又弯了回去。
  “这两块三七地是儿子的。老了,不想死在外面。”老斗苦笑了一声,然后剧烈地咳嗽起来,咳了很久才停下,顺了顺气,他说:“人生不会重来,你还年轻,要走的路一定要想好。”
  金福真紧紧攥着茶缸,几乎要把真相和盘托出,话到嘴边,还是没能说出口。
  “我挺好的,真的,我在这里,挺好的”,她看着老斗轻声说,又摸了摸馒头的头。
  “行,我下去了,地里离不了人。”老斗说着,站起来往外走。
  老斗走后,金福真把茶缸里的酒一口喝完了,关上门在火堆旁坐了很久很久。差不多十二点,又该去巡护了。喝了酒身子暖和,回来很快就睡着了。
  这个夜晚格外地寒冷,凌晨3点钟的那一次巡护,冻得人手指发麻,金福真和馒头一前一后地走着,在大棚外圈,熟练地检查有没有被挖开的孔洞。
  突然,一阵尖锐的哨声刺破了夜空。一人一狗忙朝着老斗那块种植地跑去,远远地,只听到一阵激烈的搏斗声,老斗吃力地喊着“别跑,别跑”。
  等到金福真踉踉跄跄跑到老斗身边,只见他趴在地上,不远处的棚子上有一个大破洞,三七被偷挖了好大一块。
  那两个贼人偷得急,一顿胡乱操作,想必根本没看,只是闭着眼睛乱挖,哪怕能挖个十几二十公斤,也够卖不少钱。
  被他们糟蹋过的三七根和叶子撒了一地,而那两个黑影已经消失在夜色里,无影无踪。
  她赶忙扶起老斗,摸他兜里的老年手机。“别,别,没有信号的,太远了,没有信号”,老斗虚弱地说着。她拿出他的手机一看,果然没有信号,手上却沾着什么黏黏的。手电照着一看,是血!
  金福真一下子想起那个夜晚,被吓得愣了一会儿,然后又回过神来。怎么办,怎么办,得去医院,对,去医院。
  “叔,别睡,别睡,醒着,和我说话!”
  她吃力地把老斗背在身上,一边不断地喊他,一边拼命朝山下跑去。
  她从来没有跑得这么快过,冷空气急促地灌入胸腔,带来一阵一阵凌冽的疼痛。
  馒头不明所以,跟在后面,跑得同样地飞快。
  她不知道医院在哪里,不知道老斗的家在哪里,只能朝有亮光的大片种植地跑。那里人多,肯定有人能帮忙的!
  不知道是汗水还是血水,渐渐浸湿了她的后背,她的脑子一片空白,只能一直跑,一直跑,一直跑。
  终于,他们到了大种植地附近,那里时不时有大大的手电筒亮光,四处照着,她大叫起来,叫得声音都撕破了:“救命!救命!有人受伤了,救命!”
  那边的人听到声响,朝着这边跑来。
  来的是一个精壮的男人,“救命,快,老斗叔,这是老斗叔,有贼,他受伤了”,金福真语无伦次比划着,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瘫坐在地上。
  男人用手电筒照了照两人的脸,随即对着身后的屋子喊起来:“喂!来两个人!快点!小波,打110,叫派出所,我打卫生院。快点,快点!搞快点!”
  说话间,跑来了两个年轻人,手忙脚乱地把老斗往面包车上搬,金福真拉住老斗的手,正欲一起上车,老斗突然拉住她的肩膀,怒目圆睁,说:“走!快走!公安,走!”
  一老一少两个人四目相对,老斗的脸上布满血迹,苍老的双眼徒然发亮,死死地盯着她的眼睛,似乎有千言万语。
  她读懂了老人没说出口的话,眼泪一下子填满了眼眶,放开扶着老斗的手,慢慢退下车,趁着混乱,很快和馒头一起,消失在夜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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